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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廉租房改建新政府大楼?

http://www.newdu.com 2016/7/11 红网 扬清风 参加讨论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奉节县新政府大楼是占用廉租房,经过改造装修之后投入使用的,并且装修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今天上午,奉节县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主任何胜志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政府大楼确实由廉租房改造而成,但“已经通过验收”。(7月8日《法制晚报》)

  自执行八项规定以来,中央下发了停止兴建一切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规定,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行文予以响应。可是仍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种种目的,依然绞尽脑汁钻政策空子,大打“擦边球”,以兴建新的政府大楼。

  重庆市奉节县新政府大楼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县新的政府大楼确实就是在朱衣镇的廉租房基础上改造而成,打着“廉租房”的幌子,干着兴建新的政府大楼的违规违纪的事。虽然他们“已经对应该入住廉租房的市民进行了全部安置,而且改造后的大楼通过了专项验收。”但是,安置了入住廉租房的市民和通过了验收,并不能证明该政府大楼就是合规的,也不能证明此种行为就是合规的。

  廉租房是我国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资金、用地、房源等等都有专项安排。可以想象,该县将廉租房改建新政府大楼,其中必有猫腻。一是可能虚报廉租房面积和套数,谎报民生政绩。二是可能挪用、套取兴建廉租房的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用在了改造成新政府大楼上。三是有可能侵害了本该享受“廉租房”政策的群众的利益,让他们不能正常入住廉租房。

  对于该县将廉租房改建新政府大楼的行为,应该彻查。如有违规违纪之处,一定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坚决刹住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打“擦边球”的不正之风。而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领导,更应该认真反思,及时整改。要认真贯彻党的八项规定和禁止兴建一切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千万不能因心怀侥幸而违规违纪。

Tags:岂容廉租房改建新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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