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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厨房外卖”是削足适履

http://www.newdu.com 2016/7/14 华声在线 关育兵 参加讨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7月11日《京华时报》 )

  在知乎上有人这样说:“办公室午餐天天叫外卖,那几家小店来回换都腻了,还有对他们的油不放心(怀疑地沟油)又无奈,有可能联系到附近的居民,并吃到他们在自家厨房做的拿手菜吗?当然,价格稍高点也愿意啊!”

  知乎上的这种表达,换成规范的说法,就叫做“家庭厨房外卖”。家庭厨房外卖的兴起,不外这样几个原因,年轻人工作紧张;大多数年轻人不会做饭,也不想做饭;年轻人对一般的外卖吃腻味了;年轻人担心食品安全。于是,家庭厨房外卖应运而生。

  当然,家庭厨房外卖并非就如年轻人想象的那样美好。有人就担心,自己厨房做饭的阿姨最后也会想尽办法节约成本,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难以实现对其监管,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对于网上家庭厨房,他个人是不支持的,甚至是反对的。他说,如果经营行为以后纳入国家法规,在监管的范围之内,可以发展。

  滕局长表达的是个人的观点,这并不等同于食药总局的观点。但作为食药总局的副局长,滕局长的个人态度,显然会影响到决策。那么,因为难以监管,就反对家庭厨房外卖,是否正确呢?作为个人的意见,笔者是不赞成的。

  其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鼓励人们创新,创新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厨房外卖”的出现,就是这样的创新,他方便了年轻人的生活,也给部分人群提供了就业创业的机会。可以说,只要能够做好监管工作,就是一种双赢。所以,因为没有法律界定而就要把它消灭于萌芽之中,事实上就是在打击创新,这很有点削足适履的味道。

  其二,之所以没有法律界定,正是因为家庭厨房外卖出现的时间短,相关方面对此了解得还不够充分,因此难以做出法律界定。只有在家庭厨房外卖的发展中,不断发现其存在的问题,这才能为法律界定提供参考。如果家庭厨房外卖被扼杀了,法律界定恐怕也就没有出台的必要了。

  当然,“食以安为先”,保证食品安全,是不能疏忽的大事。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根据监管的实际,创新工作,不断出台和完善相关细则,也需要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但无论如何,反对家庭厨房外卖,将其一棍子打死,并不是正确的方向。

Tags:反对“家庭厨房外卖”是削足适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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