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梅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路政等在汕梅高速公路开展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工作时,查处了一些危险驾驶、违法驾驶的行为。不系安全带穿拖鞋开车要处罚。(7月15日《梅州日报》)
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关键一环。笔者注意到,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对该车的驾驶员温某穿拖鞋驾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此处罚,也许有人觉得太重了,可我认为一点不重,并且还应加重处罚。而对穿拖鞋驾车,除了批评教育,也应给予相应处罚。
众所周知,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不是偶尔现象,而是司空见惯的驾车陋习。问题在于,许多驾驶者对此陋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觉得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并不会影响交通安全。故而,当由此受到处罚时,往往觉得处罚过重。
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真的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常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何尝不是如此。在交通事故的统计中,由驾驶陋习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最高,虽然不是每次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都会发生交通事故,但长期以往,养成习惯,便会千里之“习”溃于蚁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会日益增大,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不仅给他人安全造成伤害,自身安全也会受到伤害。现实中,由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举不胜举,车毁人亡的悲剧也非一二。
可见,对穿拖鞋、不系安全带驾车进行重罚,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每一个驾驶者都应该认识到,任何交通陋习,哪怕是穿拖鞋、不系安全带等不起眼的陋习,也是对自己、对他人,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不彻底改掉驾车陋习,潜在的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此时便是非死即伤的代价,再多的后悔也迟了。
较早进入汽车社会的西方国家,也曾饱受交通陋习导致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之困。化解之道并无捷径,除了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关键是对驾车陋习进行重罚,用严苛的制度法规倒逼文明驾驶。由此表明,进入汽车社会不代表进去汽车文明,只有制度法规护航,才能为进入汽车文明阔步加速。而今,中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但交通陋习的普遍性告诉我们,我们距离汽车文明社会依然路途遥远,恰因此,对交通陋习进行重罚力度,只能强化,不能减弱。即便是穿拖鞋等不起眼的陋习,也要让其付出代价。因为,再微小交通陋习,也是潜在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