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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情于法,张艺谋不享有集资建房的权利

http://www.newdu.com 2016/7/21 红网 王学进 参加讨论

  张艺谋要申请集资建房?这不是天方夜谭,千真万确。日前,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电影制片厂)在公司大堂张贴了一张《关于职工申请全额集资建房办证的公示》,公示上写明: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张艺谋,职务职称为一级摄影师,属无房职工,现拟申购一套面积为146.54㎡住房。公示期从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止。此事引发网络热议。(7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大导演张艺谋咋成了“无房户”?此事好生蹊跷。对此,广影集团主管集资建房的项目开发部经理黄健这样解释:2000年,广影厂进行全额集资建房,全厂无房职工均可参与,有旧房者可将旧房返还,再集资购新房。“张艺谋一直是广影厂具有国家企事业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有权享受一套合乎政策的福利房。我们不能因为他是名人,而否决了他的权利。”

  对,不能因为张是名人就否决了他的权利。问题是张艺谋有没有申请集资房的权利,也即是说,他是不是“无房户”?广西电影集团主管集资建房的项目办王主任称,张艺谋大学毕业分配到广西电影制片厂以后,曾经分到一套房子,2000年的时候把这套房子拆了以后“拆旧建新”。如此说来,不能说没有,只能说原住房达不到居住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的建设单位职工家庭,可有权申请集资建房。

  但我查阅该《暂行办法》后发现,办法对集资建房确立了五条原则,其中第五条规定:建有私房和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原则上不能参加集资建房。办法并没框定在哪里建有私房或在哪里购买公有住房,换句话说,如张艺谋这样的大导演虽然编制、人事关系在广西电影集团,但长年不在单位工作,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北京等地建有私房或购买了公有住房,是不能算作无房户的,也是无权享受单位的集资建房的。

  张艺谋名下到底有多少私房?外人不得其详,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非无房户。从2014年2月28日人民网-房产频道获悉,张艺谋在北京东湖别墅区拥有一栋独门独户的别墅,内部装饰十分奢华。其他房产还有多少,不得而知。

  张艺谋会是“无房户”?估计全天下没人信,这点,连王主任都承认,但他却强调,“不管人家在外面有多少(房子),在我们这里该享受的要享受”。此言差矣!把一个拥有顶级别墅和在多地拥有私产的大导演硬说成“无房户”,这不但会让张大导演自己都羞愧难当,天底下众多真正的“无房户”又当情何以堪?

  集资房虽不同于福利房,但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部分,有很大的福利成分,故参加全额集资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为本单位无房的职工家庭户,如张艺谋那样只是编制挂靠在广西电影制片厂,却长年在外地工作,且拥有多套房产的职工,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享有集资建房的权利。

Tags:于情于法,张艺谋不享有集资建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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