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其中民警在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7月27日央视网)
过去,因着围观与反围观,不知造成多少警民矛盾——驱赶围观群众,抢夺拍摄手机,发生肢体接触,由此引发出不少次生事件。中国人讲究眼见为实,少了现场感,再公正的执法,都会被打上折扣,执法部门毁誉参半、蒙冤受屈,老百姓也变成“老不信”。
这次公安部提出规范执法,允许群众在不妨碍执法的情况下可围观拍摄,是法务公开的本质回归。人们常把法律比作镜子和尺子,就是说法律应该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执法须在“镜头”下进行。然而,现实条件还难以满足执法的全程监督,这也给执法带来瑕疵和隐患。让公众在不妨碍执法的情况下在场,不仅可以起到见证、监督、弥补作用,还能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帮助纾解舆情,倒逼执法部门提升执法的能力,使执法行为更趋规范。每一位围观者都是一部摄像机、传播机,相信围观群众有基本的觉悟和分辨是非的能力,敢于把自己置于“镜头”之下,也彰显出执法者的自信。相信,今后“我在现场”的报料会明显增多,期待执法部门用好这些来自民间的素材,更好地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
允许“我在现场”,也对围观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围观不是凑热闹瞎起哄,围观者也不是局外人,还负有见证、监督、作证的责任。而且,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可能正在楼上看着你,因此围观必须理性,监督、作证必须合法,要做到帮忙而不添乱,尽职而不越位。围观时,不得影响执法,不得借机炒作、歪曲事实和刻意诋毁执法人员形象,否则,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随着“我在现场”机制的完善,将培养出更加成熟的群众监督人,这样一来,执法会变得更加顺畅,警民关系也会更趋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