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云南省勐海县灰塘村村民王刚美等24户村民的1300余亩橡胶林被强制铲除,铲除理由是涉嫌侵占国有林地。事后,王刚美向县政府申请公开铲除橡胶林行为的法律依据,对方不予公开。王刚美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前天,王刚美拿到了判决书,原告方王刚美胜诉,被告方勐海县人民政府败诉。(7月31日《京华时报》)
胜诉后,村民代表王刚美表示,胜诉的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因为庭审时在法庭上,被告方拿不出任何铲除橡胶林的合理证据,反而林业局拿出的材料能够证明24户村民都是有土地证和林权证,这些证件均在林业局登记造册。
村民们的这份“意料之中”,不仅因为他们证据确凿,底气十足,而且一个更宏大的背景因素不能不提,那就是标志着“民告官”进入2.0时代的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已在2015年5月正式实施。要知道,在《行政诉讼法》修订之前的几年时间里,中国“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基本都在10%以下,有一些省份甚至只有2%。这个旨在消除“民告官”之难——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新修之法,无疑成了村民们此次胜诉最结实的顶托。
然而虽然胜诉,但村民们依旧忐忑。因为他们尽管在“县政府究竟应不应该公开铲除橡胶林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取得了胜利,但表示,“对当地政府公开的结果不抱希望,估计是一些答非所问的答案”。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此次“意料之中”的胜诉,还只是向村民们“期盼之中”的结果迈开了第一步。“县政府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村民的损失究竟何时赔偿”这些才是问题的最核心所在。在这种情况下,下一步西双版纳中院的再次判决将对能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起到关键作用。
在事情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无意对任何司法案件的进度和过程指手画脚,但依然企盼法院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摆脱各种杂音和干扰,公正独立的审理,严格有效的执行,还辛苦劳作的村民们一个公道。
因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本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民告官”不再是新闻的时代,将是我们期盼并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