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大美/图
大学生去乡村拍摄展现中国农村人文和美景的影视作品,想拿到国际电影节参展,竟被勒索“拍摄场地费”。近日,9名大学生到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影片期间,住在村民王女士家中,交纳了食宿、水电费用,没想到学生们出村时竟被村干部带人拦住,让他们交纳争执调解费才能离开,学生被“宰”了2000元。而据王女士和学生说,双方相处愉快,并无争执。村干部辩称,收的其实是拍摄场地费。
带人拦路收费,迹近绿林草寇,这胆子哪来的?不管收的什么费,有没有依据?如果没有,那就是敲诈勒索。还有多少人被“宰”?是该好好查一查了,不然这些人会坏了村声,还会让更多来客遭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