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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了“爹”之后还要有教养

http://www.newdu.com 2016/8/25 东方网 池墨 参加讨论

  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今年年初,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于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到,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新京报》8月24日)

  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等于为城管在中央找了一个“爹”,以后城管在中央就有主管部门了!

  众所周知,城管一直存在暴力执法行为,近年来经常与群众发生冲突,时有打伤甚至打死人事件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百度城管打人,共有2,660,000个搜索结果,可见城管在城市管理中,是值得商榷的。

  可以说,全国的城管,都没有好口碑,在老百姓的心中,它就是暴力的代名词。百度百科曾经一度将其释义为是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残暴、血腥、恐怖;是打、砸、抢的代名词。

  可以说,城管暴力执法,屡屡与群众酿成冲突,说明在管理和执法理念上出现了问题,在管理手段上出现了缺陷,在管理目标上出现了问题,城管不是文明管理城市,而是靠暴力打压摊贩,这就与群众形成了对立面。而从一些城管的暴戾来看,城管显然缺乏教养,文明执法素质亟待提高。

  现在,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城管也就等于有了个“爹”,有“爹”之后的城管,教养会提升吗?执法会改变吗?这是公众的疑问。而住建部为了能当好这个“爹”,发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既是明确城管执法范围,也是为了规范城管行为。

  此前,城管只设置到地级市一级,省级没有城管部门,这让城管的身份很尴尬,很多人将城管这种“无人管”的现象,戏称为是政府的“私生子”。而由于城管执法边界没有限定,导致城管权限过大,但却又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城管又被相关人士指责为是非法的。

  世上本没有城管,只是城市建设多了,城管也就应运而生。各地政府纷纷设立了城管这一机构,因为是“插班生”,所以,城管没有专门的职责,政府就将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等部门的一部分职能,划归到城管名下。其实,说白了,没有城管,这些事情照样有人管,有人做。只是有了城管,就变成了专人专管。说好听点,是职责明确,提高效率。说不好听的,就是机构重复,政出多门。城管不过是凭空多出来的一个机构,是政府机构臃肿的表现。地方私设城管机构,与中央精简机构的大政方针其实是不相符的。所以,对于城管这个部门,是否应该设立,是否有设立的必要,一直受到质疑!

  市场有工商局管理,环保有环保局管理,交通有公安局管理,水务有水务局管理,食药有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还需要城管吗?现在,在地方,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督局都合并了,还有必要将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的职能再划给城管吗?这些争论我们暂且放下,我们现在关心的是,有了“爹”的城管,素质和教养会提高吗?会文明执法吗?公众不希望再看到城管打人消息的发生,不希望看到城管打人视频在网上疯传。而这对于城管来说,也绝不是什么好消息。

Tags:城管有了“爹”之后还要有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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