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知名连锁餐厅兴起“打赏”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此,很多消费者认为打赏不是国内消费习惯。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打赏说白了,就是给小费。这种源于西方国家的消费习惯,如今被生搬硬套进国内的餐厅、美甲馆等休闲场所,还美其名曰是行业新式提升服务的管理方法,怎么看都像是自我感觉良好。
中国的餐饮行业服务人员的工资通常由底薪和绩效组成,餐饮费中已经包含了服务费。因此,消费者多出来的打赏成本是种变相买单。有些服务员、保洁员甚至以“不打赏就无法评星级服务”为由,对顾客软磨硬泡。这种近乎于乞讨的感觉,让人像“吃出苍蝇”。店家没看出消费者的晦涩心理,反而以为打赏开辟了“加强互动”“提升服务”的新模式,而沾沾自喜。长此以往,只会陷入到“钱途”堪忧的境地:顾客下次或许就不愿到这种小尴小尬的地方消费,以致造成真金白银的流失。
打赏这种舶来机制,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还有待一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实行打赏机制的餐厅、美甲馆等消费场所,若要收取额外的服务费,肯定需要提前告知顾客,而不是事后突兀地亮出打赏的二维码。这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要实行打赏,也未尝不可,但首先自己得有硬功夫。按照西方国家的消费理念,打赏对应地就是宾至如归的享受。这种“私人订制”的服务,落在国内,可能是以高端形象的面目出现。对接到普罗大众的,更多的是同质化和扁平化的服务和产品。如果硬要把打赏机制削足适履,店家能够提供出“高一年级”的服务吗?这让人担忧。别到时候高标准严要求又是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一下,就草草收场,最后只能一地鸡毛。
打赏可以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参照物,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望梅止渴一下足矣。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人为本的服务行业也将呈现螺旋向上的发展态势。在这个过程中,店家别总想着玩概念、搞噱头,把服务的基本功做好,才是王道。像打赏这种店家的单边行动,只会让顾客感到霸王条款的影影绰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