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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回收”本不应成地下产业

http://www.newdu.com 2016/8/31 红网 武洁 参加讨论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喜欢在家里备点常用药。可是时间一长,一些药咱们还来不及吃就过了有效期。这些过期药该如何处理呢?有人想到了“药品回收”。可是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现在有很多所谓的“药品回收”实际上就是药贩子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再到农村高价卖出,这种现象已经由来已久。过期药品早在2008年就被国家定性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即使没有被药贩子收走,随意乱扔过期药品,也会对土壤、水源质量乃至人体健康构成相当大的威胁。(8月29日央广网)

  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对于过期药,尽管正规药店一向不收,但事实上,“药品回收”这事儿一直就存在,甚至早已是一个利润丰厚的地下产业。

  毕竟,对于老百姓来说,购买药品很难买得不多不少正正好,无论是疗效不佳中途换药,还是药到病除之后,发现药品购买过量,也是个十分常见的事儿。但“药品”毕竟不是一日三餐,这顿吃剩了的下顿还能接着吃,剩下来的多余药品自然只能被束之高阁。假如是常用药还有可能在没有过期之前再派上用场,但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治病剩余的药品,最终因长期闲置而过期,恐怕不少家庭都有类似经历,这显然既是一种浪费,又增加了人们的医药负担。

  然而国内的药店往往是售出概不回收,这无疑给非正规的“药品回收”渠道以可乘之机。由此而导致的过期药非法传播,给公共健康与公共环境形成的威胁与隐患,也早已不是秘密。可见,对于过期药的处理,“不回收”其实并不意味着无成本,由此而导致的公共成本,甚至还相当高昂。

  在英国,随便乱扔药品会被记大过,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一个标有“过期药品”的垃圾袋中。在德国,药店是处理过期药的主要部门,并统一焚烧过期药。不难看出,“过期药”尽管消费者已经掏了钱,买了单,但却并不意味着生产和销售方便没有了责任,药品的回收处理,其实恰恰是生产厂家不容推卸的责任,作为销售渠道,药店也理应承担相应义务回收责任才对。在药品回收与处理方面,国外的现成经验,倒是不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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