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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进社会组织的“权力之手”

http://www.newdu.com 2016/8/31 人民日报 四川绵阳… 参加讨论

  中央近日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近年来,各类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社会组织大都有行政主管单位,不少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也往往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政社不分”导致政府“权力之手”过长,社会组织办事方式、组织形式行政化、官僚化。

  “权力之手”不斩断,社会组织难搞活。《意见》的出台将对厘清政府权力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新体制产生积极作用。

  “政社分开”,不是一分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新型合作关系,确保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弱化行政性、强化自治性的过程,这也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题中之义。因此,清理在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只是实现“政社分开”的第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斩断插进社会组织的权力之手,才是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和市场化的关键一步,让社会组织真正回归社会。

Tags:斩断伸进社会组织的“权力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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