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送审稿)》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当中对保护个人隐私作出了明晰阐述,拟规定:禁止在旅馆客房、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9月20日《信息日报》)
法律的完善很有必要,但法律的落实则关系着社会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众所周知,个人隐私除了日常的行走立之外,还应包含着个人信息,如身份、手机、邮件、家庭成员等等,公民个人可视的隐私固然需要保障,但个人信息方面的隐私又该如何保障呢?
从这个角度来说,《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出台仅仅是打着保障公民隐私权的旗号,对技防产品安装场所的一次明令规范。公民隐私涉及方方面面,除了禁止在旅馆客房、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技防产品外,更应该对公民投诉或反映的个人隐私泄漏信息进行追踪溯源。
因个人信息遭泄漏引发的血案太多太多,但真正能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立案追查的却是凤毛麟角。如今铺天盖地诈骗信息、电话,又是谁之过?法律早已立之,宣传也早已广而告知,当民众真正遭遇到信息泄漏事件时,却只能在“高大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条文面前徘徊,找不到入口。
民众期待国家立法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更期待对于违法者的严惩,希望在个人信息遭遇泄漏时,无论事件大小,有关部门都会挺身而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让民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看到执法部门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坚决。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样,人们对于法治的信心,也是基于身边每一件小事积累起来的。面对偷拍者上传的视频,面对个人信息被恶意出售,面对每天不断的骚扰短信和电话,面对那些无厘头的诈骗电话,如果只是让民众守着相关法律条文束手无策,执法部门却无作为,那无异于纸上谈兵。
任何一部有关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民众都会抱以热烈的期许,但他们面对个人信息泄漏而无能为力时,执法部门不能视若无睹,应该举起法律大棒严惩不法之徒。如此,方能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
因此,《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送审稿)》出台,除了规范科防产品安装场所和相关严重条款外,还需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受理民众诉求的标准和不作为时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唯有执法部门责、权、力做到泾渭分明,方能让民众个人隐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