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吴宇爆料称,自己刚给妻子买了一部iPhone 7,但妻子工作的医院却出了一个奇葩规定,不准员工用iPhone 7和iPhone 7 Plus,否则将影响评优评先,超出能力之外的购买者,甚者还会被劝退。“我不知道医院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出台这样的规定,这样做合理吗?”吴宇很不能理解。(9月29日《重庆商报》)
其实,医院出台这样的规定,并不难理解。在iPhone7的价格被炒到上万元,医院里不少年轻职工喜欢追逐潮流,甚至出现过激行为的情况下,医院出台规定,禁买iPhone7,显然是一种善意,目的正如该院院长说的那样,就是为了提倡节约。只是,善意归善意,当它成了一种硬性规定,且动辄影响到评优评先甚至就业,就偏离了初衷了。
严格地说,这样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从情理上说,选择买什么手机,以什么样的消费方式生活,是员工的自由,医院凭什么干涉?更重要的是,不买iPhone7就真的勤俭节约了吗?而买iPhone7就一定是奢侈浪费吗?倘若是为了更好地提倡购买国货,大可不必拿iPhone7说事,更不应将购买iPhone7当作违规来对待。
从法理上看,购买什么品牌和型号的手机是员工的自由,如果员工因购买某种手机而被医院辞退,医院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员工可申请赔偿。医院以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出台硬性规定,如此提倡勤俭节约的做法,是否矫枉过正?面对年轻职工追逐潮流,甚至出现过激行为,医院难道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提倡勤俭节约?
必须看到,医院出台的规定,应当符合公众认知,不违反法律规定,更能使职工具有认同感,对职工具有相应的感召力。遗憾的是,涪陵某医院的做法,恰恰超出了上述范围,也影响了职工的情绪,也就难怪旁人看了也觉得不在情理,愤而向媒体吐槽。甚至,从这种奇葩规定,我们还依稀看到了医院管理者任性的权力。
其实,在全世界经济大融合的背景下,各国商品自由流通是大势所趋,你愿意购买什么品牌和价格的手机,全然是一种自由。纵然个中存在奢侈浪费甚至攀比现象,管理者能够做的最多只能是循循善诱和劝导。而更重要的是,即便要提倡购买国货,也需切实提升国货品牌和质量,让消费者真正愿意购买,而非行政手段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