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桥流水、两层别墅、阁楼庭院,占地几百平方米……”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陕西商洛山阳县高坝镇石头梁社区党支部书记程某耗资上千万在村里修别墅。对此,程某回应,建造这些是为建旅游景点,花费也只有200多万元。目前,山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从图片上看,这座别墅无疑是属于高大上。尤其是一名社区党支书所建,肯定会令人羡慕嫉妒恨,因而引发质疑和举报是必然的。举报者称盖别墅耗资上千万,而当事人回应花费也只有200多万元,而且是做生意的儿子出大头,自己只拿了一部分。到底耗资多少,有无像举报者所说用公款支付工人工资等问题,有待纪委最后调查结果。依笔者看,这不是重点,即使说是重点也不过是其中之一。我们更应该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这座别墅建筑有否合法手续等方面。
是否超标建筑?据当事人程某称,建别墅的院子地包括他自己和大儿子、父亲的庄基地,以及流转邻居的庄基地,都到国土部门报备过,阁楼和楼房的建筑面积加起来不到400平方米,国土部门核准的是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67平方米。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城市郊区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2分);川地、塬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3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3分)。由此可见,该别墅建筑面积绝对超标。即使到国土部门报备过,如果是以住宅报批,那么国土部门核准的是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67平方米也属违法行政,必须纠正。也许当事人会说,我是亲属庄基地合在一起的,并不超标。那么你的亲属难道就不需要住房,现在也没有住房?
有否以权谋私。据举报者说用公款支付工人工资等问题,这一点必须厘清。不论多少都事关干部是否廉政和贪污腐败的大是大非问题,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含糊。有则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没有也还了程支书的清白,同时还能消除公众的质疑和舆论的热炒。因而有必要查清真相,给大家一个明白的交代。
盖别墅是否妥当。我们不知道当地村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高低,以及大多数村民所住房屋的档次,是不是有许多人都住上了别墅。如果是当地农民富得流油,盖别墅属平常事,只要程支书合法建设别墅,资金来源又没问题,那么我们就完全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大伙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对落后,那么程书记如此高调盖别墅就不太妥当了。毕竟你是社区党支书,肩负着带领全体居民发展生产,发家致富奔小康的重责。还是应该把心思多用在这方面比较好。你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