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11月30日《南方日报》)
“辅警”一直是个颇为尴尬的角色,一方面他们没有执法权,一方面他们又像警察一样面对违法犯罪活动时必须冲上前去。由于警力配备不足,不少地方的辅警数量比民警数量更多,但由于长期以来对辅警的法律地位、职权、管理等不够规范,也使得辅警这一队伍备受诟病,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其素质参差不齐。四川德阳曾发生一名辅警脱衣爆粗口事件,广东英德三名辅警强奸、勒索“失足女”事件,都将辅警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何使辅警在承担协助执法责任的同时又能加强队伍建设无疑是改革的主要目的。
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辅警确实作出了不小的贡献,而由于法律地位、职责权限、职业保障等原因,他们与警察承担着同样的责任,不仅回报和待遇完全不一样,在执法时还备受质疑,使得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大打折扣。除了明确“辅助执法”这一概念,让辅警管理通过改革走向法治化,无疑是解决辅警尴尬地位的最好办法。
此次《意见》已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要按规定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管理主体的确定给予了辅警执法的充分保障,同时也给使用辅警的公安机关戴上了紧箍咒,让管理主体不至于在辅警做出不适宜行为时将责任撇清。
在现行编制制度难以突破的情况下,通过修改法律,有限度地放开公安执法领域,让辅警参与进来,以弥补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警力不足的问题,无疑对公安执法有一定助益。今年年初,中央深改小组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的最大亮点在于,规定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公安机关对“辅警”的管理职责。这一举措将辅警纳入了法治轨道,对于公安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给出了路径图,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辅警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作用。
将辅警纳入法治轨道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创新举措,但执法的规范化改革还需继续推进,少数执法人员的粗暴、野蛮、越权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形象,对这样的执法人员应当严厉惩处,解决执法队伍中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就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对作为辅助力量的辅警,公安部门在今后要严格监管,加大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的力度,提高辅警的整体素质,让其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