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往往被视为难以启齿之物而少有人谈及和重视。其实它反映了国家管理水平,事关人民群众之民生。据说外商想投资一家国内企业,它只要考察一下这家企业里的厕所就行。一个不重视厕所的企业肯定是三流企业。一个城市也一样,管不好公厕的城市肯定不是好城市,管不好公厕的市长也不是个合格市长。
公厕是政府必须提供给百姓的公共产品,如同公交车、图书馆和公园等,但是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可能已重视到公交车、图书馆和公园的建设,对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却依然漠视。尽管我们在有的地方已看到了“五星级厕所”,但就全国而言,以下场景比比皆是:
一是公厕偏少。我们常常看到车站、码头、商场、医院内的公厕排着长队。二是有的公共服务单位不提供公厕。有一次我的车年检时才发现还有违法纪录未处理,赶紧到一个交警的违法处理点(设在交警办公楼的一层)去处理。排了半小时队,想上一下厕所,找不到。后来发现厕所在二楼,我上去后才发现在厕所门口竖了牌,写着“内部厕所,外来人员不得使用”……三是男女厕位失衡。我们常常看到女厕所门口的队伍总是远远长于男厕所。四是“进不去”。不少地方的公厕“水漫金山”,脚踩“方舟”。这就叫“进不去”。五是,“出不来”。老外来中国,导游最需要提醒他们的是两件事:一是中国的自来水不能直接饮用;二是进公共厕所要自备卫生纸,否则你“进得去、出不来”。由于中国的大多公厕不备卫生纸,就有了“出不来”一说了。六是进公厕先伸头。我们不少公厕的男女标志,或者难以区别男女,或者是由于公厕的男女标志安在门上而门总是开着的。人们在进入之前必须先把头伸进去确认一下有否走错方向。七是对公厕的维护没有被纳入“法定义务”范围。有的单位只管赚钱,不关心对其公厕的管理。一次我发现,人们在一个公共服务单位内的公厕前排着长队。一共也只有三个厕所位,结果只有一个公厕位在使用,另外两个门被锁着。门上挂着的牌写着:“厕所已坏、停止使用”。停用几个月了也无人修复。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与法治有关。中国至今在国家层面上还未有一个用以规范公厕管理的立法。地方层面虽然已有地方尝试先行立法,制定了一些《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但它将大棒打向使用者,规定使用者不讲文明和卫生可以被处罚,甚至“尿歪”也可罚上100元,而不是要求政府必须提供必需的公共厕所和公厕位,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厕卫生备有卫生纸……这样的公厕立法完全偏离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公厕不仅事关百姓民生,而且是比饭店更为重要的民生。如果说饭店是解决一个人的“进口”需要,那么公厕就是解决一个人的“出口”需要。“出口”远比“进口”重要:一个人饿了再坚持两个小时没问题,一个人“急”了连两分钟也坚持不住……我们应当通过立法和执法来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从规划审批抓起,在城市项目规划中,一定要保证公共厕所的配套,既要保证一定的数量,也要保证合理的布局。
第二,强制规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如酒店、饭店、商店、医院和政府办事机构等,必须向消费者和服务对象提供足够的公共厕所和厕位。
第三,强制性规定酒店、饭店、商店、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厕所对外开放。
第四,按照所有权归属原则和使用权属地原则确定对公共厕所的维护责任。厕所属于哪个单位所有,就由那个单位负责对这个厕所的维护;厕所设在哪个地方,就由那个地方的政府负责监管。
第五,强制性规定对于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收费,相反还必须提供卫生纸。因为公共厕所属于公共产品,它本身就是用纳税人的钱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