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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变幼儿园”岂能“法不责众”

http://www.newdu.com 2017/1/4 南方网 司马童 参加讨论

  学前教育培训、幼儿成长中心、亲子教育活动班……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加剧了入园难,大量幼儿培训机构开始承接其幼儿园的功能。这些培训机构栖身于北京各大小区周边及写字楼底商,实际业务和正规全日制幼儿园相差无几,却并不符合全日制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和教学纠纷。(1月2日《北京青年报》)

  6岁前是形象思维成长的重要阶段,幼儿阶段的教育必须杜绝“小学化”。教育部早在2011年就颁发禁令,规定“小学化”的东西不能出现在这一阶段,如汉语拼音、10以上的加减法、英语、汉字书写等。然而,不少地方公立幼儿园的严重不足,民办合规幼儿园的僧多粥少,或是收费不菲,使得社会教育机构扎堆变身“全托”幼儿园,成为了一种现实乱象。

  校外培训和幼儿教育毕竟是两码事。所以,归口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其对教学内容有着诸多限制。比如,《幼儿园教育纲要》中就明确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组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游戏活动。”而那些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学前培训机构,其显示的营业范围大多为“教育咨询、声乐培训、舞蹈培训、绘画培训”等,均不包括全日制托管业务,也不准课程满满地制定学习表,教授五花八门的幼教知识。由此而论,一些培训机构既搞事实上的“全托”服务,又将开展系统化的知识授课当成招引亮点,无疑是拿“法不责众”作为其明知故犯的挡箭牌了。

  幼儿教育乱象岂能“法不责众”。以北京市为例,对于全日制幼儿园办学资质的要求,清清楚楚地列出了必须“独立园址”、“开辟沙地、嬉水池、种植园地”、“户外活动场地安全、人均绿地面积2.5平方米”、“光照充足”、“每班至少配两名老师和一名保育员”、“配备大型活动器械2~3件”……而记者近日随机暗访的五家学前教育机构中,却没有一家能够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北京如此,其他城市的现状也可想而知。这里的一个症结就在于,即使小学入学不搞测试,不少家长也愿意将竞争提前到幼儿园阶段。于是,在所谓“不输在起跑线”的思维驱使之下,家长们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全托”早教,非但不忧其“误人子弟”,且还趋之若鹜。

  幼儿教育不能搞成“小学化”,那应该培养孩子学些什么东西?早有幼教专家给出了答案,一要养成好习惯,包括生活、卫生和学习方面的习惯。培养孩子愿意读书,让孩子对上小学有一种向往;二要重视智力开发,孩子在幼儿园的成长,重在探索和体验学习的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了多少填鸭式的灌输性知识;三是保持身心健康,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不断增强其适应能力。换言之,在幼儿阶段,注重了这三方面的收获,比学到多少汉字、强记多少英语都重要得多矣。从这个意义上说,全社会也应形成共识,不能因为正规幼儿园暂时存在的入园难,就稀里糊涂地同情或认可了种种违规施教。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在我看来,对于一些地方的幼儿教育乱象,与其说是“法不责众”,更莫如称是“查之失严”。幼儿园资质审核不能放松,不仅仅只看对正规幼儿园的教学管理是否严格和严密,同样也应花大力气整治那些社会培训机构的“浑水摸鱼”。对此难题若是睁眼闭眼、不管不问,只会使孩子受罪遭殃,也不利于幼教质量的全面提升。因此,针对目前学前教育机构的上级监管部门并不明确,致使某些违规行为“性质难界定、监管存空白”的治理盲点与难点,有关部门亟应通力合作,务实施治,绝不让规则软绵绵、使乱象成“常态”。(南方网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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