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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违法建别墅 多少监管失职

http://www.newdu.com 2017/2/19 西安晚报 张海英 参加讨论

  近日,媒体接到读者投诉,称河南太康县华夏外国语小学租用农民土地建学校的同时,还在校园违法建设独栋带院别墅及多排小高层商品房对外公然销售。别墅建设一年多来,不但没有被查处,而且房子越建越多,一直没有人管。(2月16日《东方今报》)

  学校的本职是教书育人,但上述学校在办学的同时还有另一个角色——别墅开发商。更令人称奇的是,竟然把别墅建在校园内进行公开销售,“学生报名处”就是“售楼部”。去年,有关部门认为上述学校在院内私自搭建构筑物违法,进行查处时竟然遇到校方阻止、难以脱身的尴尬。

  实际上,这个学校+别墅的“怪胎”从开始就不符合规定。早在2005年,该学校刚开始建设时,有关部门所审批的80多亩教育用地就是租用农民的耕地。众所周知,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学校不能建于耕地之上。虽然2010年查处了该校非法占用土地,但却以罚代管温柔处置。

  如果最初不批准租用耕地建学校,也就没有后来的校内建别墅公开销售这回事。假如2010年严肃依法查处,责令恢复耕地并退还给农民,今天就没有这个“难啃的骨头”。如果上述学校刚开始动工建设别墅时,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就不会有今日之麻烦。

  也就是说,今日该校“校园建别墅销售”是有关方面“养大”的。可以说,当初批准该校租用耕地建设学校,属于乱作为。后来以罚代管同样是乱作为。再后来有关部门多次对该校进行停工执法遭遇阻挠,则属于“欠作为”,即虽然采取行动,但力度不够大,没有达到执法的目的。

  除了当地国土部门乱作为、住建部门“欠作为”外,恐怕当地教育部门也难辞其咎。因为学校与开发商是不同性质的单位,如果是学校直接开发销售别墅,显然是“超范围经营”。即使委托有资质的开发企业在校园内开发别墅,教育部门也有责任说不,因为这不符合办学条件,学生安全缺乏保障。

  对于如今这一“难啃的骨头”——即执法遭遇阻挠,笔者以为,要依法调查并追责,打掉其保护伞;即把该违法项目“养大”的幕后责任人揪出来依法惩治。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依法拆除这些校园内的违法别墅,别再让其继续“长大”,否则,以后更难“啃”了。

Tags:小学违法建别墅,多少监管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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