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有媒体由此解读,这意味着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更有人乐观预测,入学年龄可能放宽到截止12月31日,这一年满6周岁都可视为6周岁入学,这可为学生入学松绑。
不得不说,这样的解读太乐观了,而且,也迎合的是有的父母想早送孩子上学的心理。——针对8月31日之前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有一些家长选择剖腹产,让孩子赶在这一时间点出生,以“抢到”入学的跑道。如果这种功利入学观不变,那就是放宽到12月31日截止,还会有家长提前剖腹让孩子赶在上一年12月底出生。
教育部的《通知》给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仍旧必须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而《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是会按这一法律规定,确定入学时间,大多数省份还是会把时间设定为8月31日。甚至有省市考虑到入学高峰问题,会严格6周岁的界定,将截止日期提前,如把8月31日前满6周岁,设定为7月31日或6月30日前,而不是有的家长期待的可推后到9月30日前或更后。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地方有权根据当地教育实际情况确定入学时间。
真正能让孩子入学松绑的做法,是实行弹性入学,允许学生在5到7岁之间自由入学。由家长根据孩子的智力发育情况和家庭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入学时间。这也是发达国家比较通行的做法。因为有的孩子虽然年龄已满6周岁,但发育相对较迟,可推迟入学;而有的孩子发育较快,则可不满6周岁也可入学。近年来围绕孩子的入学年龄问题,一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有的建议让男童晚两年入学,以拯救“男孩危机”;有的则建议允许超常孩子提前入学。这些建议,其实都指向同一个问题,即实行弹性入学。弹性入学,是解决孩子智力发育差异的根本办法。而要实行弹性入学,在我国面临三方面问题。一是必须修订《义务教育法》;二是必须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发展,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三是社会与家长有更强的教育理性。
我国《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孩子入学有一定的“弹性”,但“弹性”尚不足,总体来说还是“一刀切”,只是允许有条件推迟,只有少数地区对入学年龄稍有放宽,比如确需提前入学,可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义务教育法》规定:“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实行5到7岁弹性入学,就必须修订《义务教育法》。
而如果实行弹性学制,将对义务教育资源带来考验,尤其是开放弹性入学的最初几年。如果有相当多数家长希望孩子提前入学,那提前入学会加剧入学难。事实上,近年来,随着适龄孩子增加,有不少地区重现入学高峰,小学入学难变为新难题,像上海,2016年秋季开学,就增加了85所中小学、幼儿园来解决新增生源的问题。很显然,加上开放二孩政策的推进,如果当地小学学位紧张,地方政府有可能将8月31日的截止日期提前。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即地方政府以调整入学年龄规定的方式来应对义务教育资源的紧缺,这反而会让适龄学生的入学权利受到影响,增加家长的教育焦虑。实行弹性入学,必须在教育资源投入、学校布局方面进行民主决策,注重公众参与,否则,还不如实行固定年龄限制入学。以此约束地方政府保障义务教育资源。
另外,当前在幼升小入学时,存在的“提前剖腹产”现象,一定程度折射家长对待孩子并不理性态度。我国有部分家长,希望孩子“早入学,早成才”“赢在起跑线”,社会也存在“神童情结”。在这种功利的教育环境中,给家长一定的选择权,可能有很多家长并不能做出尊重孩子成长规律的选择。
因此,关注孩子入学年龄限制的问题,最终又回到我国的教育资源科学配置、教育民主管理、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以及淡化教育的功利追求上,这并非一个细小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教育的系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