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网站消息,2月23日,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聚焦应急预案落实,全面开展夜查暗查。共走访检查144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65个。其中,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2月25日 人民网)
此类照搬照抄文件的情形在基层并不是个例,此类现象背后,折射的是文件起草者的个人文风问题,更是该单位乃至当地的作风不实问题,这值得广大机关干部警惕。虽然古人也常言“天下文章一大抄”,但公文写作本身就不同于其他文章,它是政府机关为了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起草撰写的,具有十足的严谨性和指导性。而一份公文的起草撰写也往往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智慧结晶,是结合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而来的。“公文”姓“公”,它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当地政府治国理政的“发声器”,但如果连“发声器”说的话都如此不严谨,又岂可谈管理一方百姓呢?
如此不严谨的背后,是撰写者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办文办会”本是机关干部的日常事务,值得认真对待。然而个别干部却认为公文只是让领导看、让上级瞧,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随后便本着只为简单完成任务、应付交差的心理,随便在网络上复制粘贴,拼拼凑凑,写出了一篇“四不像”的公文,应付了上级,却失去了民心,试问这样的工作态度如何对得起每月的工资?
因此,广大机关干部应该对公文照抄照搬现象引起警惕,切勿在日常的公文撰写中得过且过,要以“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高度责任心,深入践行中央关于公文写作“短、实、新”的文风要求。各级机关也更应追问、深究,找到文风作风不实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