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因赶海起纠纷,两名外地游客在北海铁山港营盘镇被打伤。南国早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当地非法圈占滩涂现象十分普遍,大片公共赶海区沦为私人自留地,外人无法进入。知情者说,甚至有村委牵头组织圈地,村民敢怒不敢言。管理部门称,此前曾多次前去整治,但因执法存在诸多难点,往往治标不治本(据2月27日《南国早报》)。
本是公共的海岸滩涂,从10多年前起,就被附近村民陆陆续续用木桩、木棍和铁丝圈起来,变成了私人所有的“自留地”,长期以来,不仅为争圈滩涂引发的矛盾冲突不断,也让常年以赶海为生计的村民“无海可赶”。尽管不少村民为此屡屡向当地各级政府部门投诉反映,政府也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过清理整治,甚至整治通告都发布了上百次,但收效甚微。而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把这一“无效治理”的原因归咎于滩涂面积广阔、部门人手不足、有管理权却无执法权等等。理由看似客观充分,却难掩其职责的缺失。
首先,无论10多年前还是几十年前,擅自圈占公共滩涂化为己有都是违法行为,常言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海岸滩涂从10年前被村民逐步圈成现在这种状况并形成难以治理的局面,显然不是一早一夕所致,如果当初阻止了开头就不可能有人跟风,正是因为当年圈占滩涂无人问、无人管,并且有利可图,才引发村民纷纷效仿,造成今天被瓜分的现状。
其次,即使当初法规有失健全,但最近几年来保护海岸滩涂不仅由国家法规制度,更有地方明确规定和相对健全完善的政府职能部门。有法规依据,有海事、海洋、海监、海警以及公安等部门共同监管,只要严格依法清理和整治并加以成果巩固,摄于法律的威严,相信不会再有村民冒险重新圈占。而从当地实际情况看,对于村民违法乱占滩涂行为整治清理,完全就局限于联合行动的“一阵风”,“热热闹闹”的整治过后,一切又重回到无人过问更无人管的状态。这与监管执法部门人手足不足,是否拥有“执法权”并不存在必然关系。
从辖区部门负责人感叹人手不足和缺少执法权的话语中,笔者反倒听出其“弦外之音”,拥有对这些违法圈占滩涂的所谓执法权,说白了就是“罚款权”,在“罚款经济”的思维下,不但能给所在部门带来利益回报,更能“激励”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言下之意或就能形成“常态机制”,进而消除乱占滩涂的违法行为。现在部门监管缺失,乱占滩涂屡禁不止,问题或正出在缺少执法利益的激励。事实上由“执法经济思维”所导致的“有利即执法,无利就不管”现象,在很多地方部门中都不鲜见,因为村民乱占滩涂,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罚款”。似乎除了通过联合行动拔掉圈滩涂木桩也没有高招可使。
显然,建议用统一开发来消除村民乱圈乱占公共滩涂现象确不失为一项有效之策,但在笔者看来,这项建议显然是对乱圈乱占滩涂表达的一种无奈甚至消极成分,公共滩涂的属性是公共,既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赶海的地方,更是利于海洋生态保护,人为开发实质上也是一种保护性破坏,尤其是在治理乱圈乱占滩涂无效的前提下,实施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法治和政府管理智慧的极不自信,同时也是对赶海村民的不尊重,相关部门真正应当做的是如何彰显依法治理滩涂的执政理念,不要让某些基层村委、村民将公共滩涂违法圈成“自留地”的同时,也把国家和地方法规一同占为己有,这才是最为重要的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