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3月11日,国家林业局回应称,对涉嫌违法的将严厉打击。(3月12日《新京报》)
网络上直播“打野”,竟引来动辄上万的“粉丝”伸长脖子观看,实在令人汗颜!这些看客,或为好奇,或为怀旧,或为换个口味舒缓一下紧绷的神经。不管怎样,这种恶趣味,是引发“打野主播”们起早贪黑深入山林,与野生动物过不去的主要原因。尤其是那些尖叫着“再来一个”“加把劲儿”的打赏人,更可说是戕害野生动物的主凶。
这让人想起2012年《长沙晚报》报道过的“千年鸟道”上的“候鸟保卫战”。当时,在罗霄山脉的候鸟“迁徙通道”上,出现了用鸟网等工具大规模捕杀候鸟的行为,有的村落一年捕获的南迁候鸟甚至超过150吨。这些现象,因为本报和其他一些媒体的披露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集中整治,而得以遏制。不过,回过头来想,如果没有足够的消费群体,捕鸟怎会成为某些人的职业?捕了那么多鸟又如何卖得出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没有粉丝打赏就没有“打野直播”。那些待在电脑、手机屏幕前睁大眼睛观看主播“打野”并解囊叫好的看客,无异于坐在餐厅里大吃野味的嘴馋之徒。只是,食客们满足的是口腹之欲,而看客们追求的,则是一种变态的精神刺激。
对于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以前的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运输环节进行处罚,而自今年1月1日起,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食客也将面临法律追责。我们欣喜地看到,法律之剑把追责的范围,从链条的源头延伸到了链条的终端——消费者。这可说是防止非法狩猎的釜底抽薪之举。可是,对于“打野直播”的看客尤其是打赏人,现行法规尚无明确规定予以处罚。其实,这些打赏人本质上也是消费者,是“打野直播”链条上起着引导、支配作用的终端。要想彻底斩断这根链条,不仅要追究相关主播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对监管不力的直播平台和掏钱支持的打赏人进行相应处罚。
当然,不只是“打野直播”,近年来,网络上一些低俗、庸俗、恶俗直播的火爆,都与打赏人的慷慨解囊密切相关。在一些色情直播间,性感女主播有打赏就“脱”,连喊“礼物不要停”。一些虐待动物的暴力直播,居然也引来观者如潮、尖叫怪叫声一片。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三俗”泛滥的网络上,每个人微小的资金打赏,汇聚起来的可能就是一股很大的“推磨”力量,何况还有土豪一掷千金?从这个角度上说,这种燃烧着低级趣味的打赏,实等于利诱“三俗”直播,亦有以利诱、怂恿、收买方法教唆犯罪之嫌。对于此类非法直播,打赏者是否也应被追究责任呢?
在“眼球经济”越发普及的当下,对于直播打赏者加强监管,已是迫在眉睫。首先是要健全打赏机制,对打赏之前的充值实行实名认证,防止任性打赏,尤其要防止一些不懂事的熊孩子进去烧钱。其次,对于多次出现不良诱导性打赏的看客,直播平台应出台惩戒机制。再次,网络直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其获得的打赏金,应视为犯罪所得,必须予以罚没,相关打赏人也应受到法律追究。如此规范恰如釜底抽薪,网络直播这把火,才不至于烧起来酿成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