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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员拆举报信换钱被判刑 对买主也不能放过(图)

http://www.newdu.com 2017/4/6 深圳特区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据报道,安徽省颍上县邮政局投递员鲍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拆、隐匿邮寄至颍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部门的信件几十封,并将邮寄的多封举报信提供给被举报人以换取钱财。前不久,鲍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鲍某此举不仅影响了党委和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而且破坏了反腐倡廉大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相关部门不能仅停留在对偷拆者的查处上,对那些花钱买举报信的“买主”同样不能放过。冯大美/图 牛寺/文

Tags:投递员拆举报信换钱被判刑,对买主也不能放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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