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强调,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而艰巨的革命,关键在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纵观习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始终高度重视改革落实,多次强调做好督察工作,务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要调配充实专门督察力量,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严把改革督察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承担牵头任务的中央有关部门,是抓落实、抓督察的主责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改革落地的责任,特别是要注意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习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了督察的责任、主体、重点和方向,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督察工作的认识,为做好督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站在全局高度,把改革督察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督察是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的关键举措。抓好督察,不仅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更是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必须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进这项工作。要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既要抓重点改革任务,也要抓面上改革工作,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的情况。要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看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党中央要求谋划改革任务方向准不准,任务实不实,是否取得了成效,还要看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改革上是否具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是否清楚,作风是否踏实。要善于发掘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改革落地。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深化。这就要求我们须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直面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督察工作同样如此。习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督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需要调整完善的改革方案及时分析研究,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都能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要求我们把问题意识贯穿于督察工作之中,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围绕基础性、关键性改革,聚焦重点难点,抓住问题要害,切实提高督察实效;要求我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把问题一竿子插到底,对重大改革、复杂问题,必要时要“回头看”;要求我们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更大范围内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扩展督察广度和深度,既要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要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中央深改组会议此前已经明确,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央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领导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有直接责任;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督察问效,重在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要盯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对于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要督促抓改革的责任主体,加强改革自查,定期跟踪并报告改革落实情况,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努力使各项改革落地生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一项光荣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用好督察这一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出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中的作用,搞好督察工作统筹,形成合力,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