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的背后,除了外部障碍之外,内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要避免剑指执行难的改革举措也面临执行难,就必须先解决法院执行部门内部的“灯下黑”问题
为了解决执行行为中的“灯下黑”问题,最高法宣布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并将持续到今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我们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吴少军还指出,一些执行领域的害群之马,使广大执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极大损害了执行的声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赖。”
这一行动的背景,源于去年3月28日。其时,最高法院对被称为司法顽症的执行难首次给出了一张明确的“基本解决时间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当时表示,要通过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如今一年过去,执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用惩戒措施不断加强,制约执行的外部障碍正一一被克服,以往被挂在嘴边的“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难找、执行协助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已有了根本性的好转。随着一些基础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基本成形,这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良好开端。
但执行难的背后,除了外部障碍之外,内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自上世纪末以来,几次“执行大会战”都曾轰轰烈烈、声势浩大,改革举措也出了不少。然而延宕至今,执行难仍待攻克。不能不说,除地方保护、部门利益、司法行政化等体制流弊之外,可归属于执行人员自身的问题--如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也并非鲜见。不管改革力度有多大,外部障碍跨越得有多远,最终的执行仍是要由具体的执行人员来执行的。要避免剑指执行难的改革举措也面临执行难,就必须先解决法院执行部门内部的“灯下黑”问题。
毫无疑问,如果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等仍屡禁不止,执行难是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的,更遑论离最高法院确定的时间表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但最高法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狠下决心,整饬队伍,清理门户,又让我们看到了解决执行难的可能。“通过查摆和整改问题,纠正一批失范执行、违法执行的行为,化解一批信访案件,通报一批存在严重失范执行、违法执行的人员和法院,堵上一批制度性风险漏洞,并建立起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反乱执行长效机制,涉党政机关等特别案件执行长效机制、执行纠错长效机制。”
读到这些举措,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跃然纸上。既是“零容忍”,那么接下来,就先看看法院系统在“通报一批存在严重失范执行、违法执行的人员和法院”上,是否能够快速兑现。“通报”执行到位,“灯下黑”的解决也就为时不远了。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