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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回去”的教育背离法治与文明

http://www.newdu.com 2017/5/4 羊城晚报 斯涵涵 参加讨论

  小朋友之间时常会有点小冲突。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你觉得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4月24日,乐山市启明星幼儿园对该园小朋友的家长做了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约60%的家长表示应该培养孩子强硬的性格,被欺负时要“打回去”;有25%的家长则认为,孩子被欺负后,应当远离施暴者,而不是以暴制暴。(5月2日成都商报)

  调查问卷显示,有超过90%的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有和小伙伴起争执或被欺负的经历,这就说明小孩子间发生争吵甚至动手,也属正常事,否则哪有那么多的被欺负?也许大人们还在愤愤不平的时候,小孩子早已又玩在一处了。约60%的家长表示被欺负时要“打回去”,则是将孩子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家长之间的“战争”,是一种教育误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形容敌我矛盾、国家斗争的话,被许多家长奉为教育孩子的圭臬,担心孩子养成懦弱的性格,无法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立足,这是“六成要打回去”的理论依据。看起来似乎颇有道理,其实大谬。

  首先是不该过分渲染社会的戾气。“你先动手,我必回击”,但假如人人都不先动手,都养成了礼让、宽容的文明素质,何来的挑衅与“打回去”?正是因为一些大人争强好胜、崇尚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失却了谦让、和睦的传统美德,继而又教育孩子不能软弱要打回去,不知不觉中形成了逞强好勇、不辨是非、笃信拳头、无视法规的恶性循环。

  其次,人有大小强弱之分,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孩子懦弱、受欺负,但不懦弱并不是必须动手还击的代名词。懦弱的反义词是强悍,强悍的人可能在一时一事上略占上风,但强中自有强中手,且不说孩子是否能够“打得回去”,倘若孩子不懂得正确分析、处理人际间的矛盾,养成了一味信奉武力、诉诸暴力乃至恃强凌弱的习性,长此以往,将不是被更强的人打败,就是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届时恐怕悔之晚矣。

  而从道德、修养层面来讲,无论是“退一步海阔天空”还是“让他三尺又何妨”,以及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闪耀着中华传统文化精神的光辉。大度做人,克己处事是一种人生修养境界,也终会赢得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反之,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不仅会激化矛盾,引发冲突,更会陷入害人害己的泥沼。

  更重要的是,六成家长要孩子“打回去”背离法治文明的轨道。法律不仅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和标志之一,而且法律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文明内涵和属性,法律发达史就是法律不断趋向文明化的过程。

  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很正常,小伙伴之间发生打闹更是司空见惯,我们要正确看待、分析相关问题,着力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妥善处理小孩子及大人间的矛盾,一旦超出了普通打闹的范围,或受到霸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而非以暴制暴。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21世纪,我们要用法治与文明来匡正我们的一言一行,严格区分小孩子玩闹、欺负与校园霸凌的影响,既不可大而化之,也不能以暴制暴。健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谦和,为孩子们大力营造法治、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而实在不必让孩子们继续沿用拳头、武力较量的原始丛林法则,背离法治与文明的时代潮流。

Tags:“要打回去”的教育背离法治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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