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贵州省从江县雍里乡党委原副书记王某通过购买虚假住院发票,先后24次诈骗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共计172万余元。目前,王某数罪并罚获刑十四年零七个月。
平均每个月报销一次,总金额达172多万元,这是什么“富贵病”?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一路绿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其乡领导的身份,此外便是医疗报销过程流于形式。时下,在广大农村地区,新农合覆盖率接近百分之百,类似虚假乱报的情况屡见不鲜,体现了报销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人员责任缺失的共性问题。医保资金是给公民的社会保障,骗取、套取,既是侵占国家财产,也会有损社会公平。因而,应当在各级医保报销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用严肃问责堵住“以假谋私”。李法明/图 嘉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