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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高的法律”来评判“盗亦有道”

http://www.newdu.com 2017/10/20 东方网 江德斌 参加讨论

  前一小时还是盗取他人钱财的小偷,后一小时又成为勇救落水女子的英雄。近日,杭州余杭区3男子的行为,引起了众多争议。有人认为他们“盗亦有道”,救人行为应该算是将功补过;也有人坚持,一码归一码,救人值得表彰,盗窃也必须受到处罚。法律人士认为,“将功折罪”在这起事件中并不适用,两者之间没有联系,应当分别评价。(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人既是小偷又是见义勇为者,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可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里却发生了,而且不止一个人,乃是3个年轻人。看上去令人有些费解,不明白为何他们会这样做,既然本性不坏,何不老老实实做事赚钱,犯不着去搞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人性是复杂的,其行为往往并非一条直线,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诸如价值观、道德修养、克制力、法律意识、经济状况等,无法用单一思维去评判。

  3人盗窃财物属实,下水救人也是事实,但二者并非同时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混为一体,应将两件事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从法律角度看,应对盗窃行为依法处罚,考虑到盗窃财物并不多、次数也少,且社会危害性很小,属于轻微犯罪,量刑不会太重。而其救落水女子的行为,警方亦给予表扬,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则归属见义勇为基金会调查判定,如果符合标准的话,亦应给予相应奖励。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公众的围观热议,绝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虽然有偷盗行为,但从下水救人的行为来看,其本性并不坏,在生死关头没有犹豫,勇于出手拯救落水者,体现出做人的基本底线。这种看法虽是基于社会常识,却符合旌善惩恶的道德习俗,亦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不应予以忽视。

  而且,3人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没有稳定的工作,即缺乏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生活压力,偷窃行为与此有关联因素。年轻人犯错上帝都会原谅,可见,对于他们的处罚,不宜太重,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何况他们也有见义勇为的行为,应鼓励他们继续向善,压抑住内心的不良欲望,继续做好人。

  在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里,有一句名言“最高的法律是良心”,这就是社会公众评判3人的基础。法律需要尊重和遵守,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乃是理所应当,任何人犯罪都应接受惩罚。而从拯救生命和未来前程的立场出发,社会则应站在“最高的法律”上,用良心去对待他们,宽容他们的过错,赞赏见义勇为之举,以激励他们走上向善之路。

  同时,也要看到他们的现实困窘,社会应为他们提供稳定就业的机会,给他们的未来人生展示出光明道路,避免向黑暗坠落,社会多挽留下3个好人,就可以减少3个坏人,岂不是更大的善行。

Tags:用“最高的法律”来评判“盗亦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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