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海拔2千多米的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据了解,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该县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11月29日云南网)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必须进行义务教育。但现在仍有一些家长不愿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他们或是抱持读书无用论,让孩子早早退学、休学出外务工,或是信不过义务教育所能起到的教育作用,选择让孩子接受“私塾教育”,自己在家教孩子。
这两种家长中,前一种更令人所痛恨,表现出了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而这种原因导致学生辍学的情况也最多。比如此次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发生地兰坪县,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失学率就一直居高不下,这些让孩子辍学的家长,绝大多数都是前一种家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兰坪是云南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让孩子辍学显然与家境条件有很大关系,而要通过发展教育来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让这些孩子复学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维护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少政府部门对此鲜有作为。兰坪的做法就值得借鉴与推广。兰坪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探索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举措,对经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仍拒不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家长才提起诉讼,将这些家长告上法庭。如果不经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环节,就对这些让孩子辍学的家长提起诉讼,显得太过突兀。要看到,很多让孩子辍学的家长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通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等,能给他们一个反省自身过错的机会,是为使出最后的“杀手锏”设置的缓冲期。当仍有家长顽固不化,肆意践踏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就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正因为兰坪是深度贫困县,其不少家长让孩子辍学与家境条件有很大关系,对此,政府部门也要根据辍学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对于贫困家庭,要给予扶助,让辍学孩子能够读得起书,而不能“一刀切”地对所有家长给予行政处罚或提起诉讼,否则这将是雪上加霜,只会加重其家庭负担。
对完全罔顾孩子义务教育权益的家长提起诉讼,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弥补了政府在控辍保学方面的短板。这是对家长监护义务的倒逼,同时也是政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履责。状告辍学学生家长,也就能达到促进“双向履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