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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高龄老人,仅靠民间力量远不够

http://www.newdu.com 2017/12/8 红网 张轩语 参加讨论

  近日,一张照片令人泪目:一位身材瘦小的老奶奶弓着背,驮着装满垃圾的大蛇皮袋在马路上行走。这位老人叫蒋贵英,今年已经81岁了,还在街头捡垃圾;丈夫郑明知,88岁,身体不好,被肺病折磨多年;女儿郑淑兰,58岁,6岁时患脑膜炎,抽了脊髓,后来精神出了问题;外孙唐郑19岁,刚刚步入社会,还在频繁换工作中。她早出晚归,捡了十几年垃圾,养活着一家四口。(12月5日《新京报》)

  不过,蒋贵英最让人心疼的,是她说出的这样一句话——“她(女儿)不死,我也不敢死”。这无疑是一个母亲对于女儿最大的关爱,但我们体会到的却是这个81岁老人身上最大的悲剧——为什么这个年纪的老人,还需要承受这么大的家庭负担?

  虽然报道一出,就有公益组织经常去看望老人,而老人经常搭乘的公交车,司机也主动不收她的车钱,一些城管甚至也对她“网开一面”。但是这些小小的帮助,真的能让这位老人安心地生活吗?显然不能。

  这就不得不提到我国社会救助的问题。媒体报道中并没有提到老人一家受到了怎样的补助,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老人因为是城市的外来人员未收到政府的救济;当然,即使有收到,就老人家目前的状况来看,无疑也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对于这种高龄老人的救济,仅仅靠民间的自发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毕竟有相似经历的老人数不胜数,只有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才能够真正地使这些高龄老人不必每日承受这么重的辛苦,才能体现社会真正的“温情”。

  在社会救助这一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关注——在制定计划与政策的同时,将具体实施的项目交由民间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并且激励扶植慈善组织发展;除了现金资助,还有食品券、住房券等救助方式。这些都起到了良好的救助效果。反观我国的社会救助现状:主要职能由政府包揽,慈善互助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发育还不完全,也缺少非营利组织帮助的加入,政府救助形式也主要是发放现金。在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上,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要建立起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明确社会救助标准——倘若像蒋贵英这样生活困难的老人得不到帮助,生活相比之下还比较顺利的人却得到了救助,这便难以彰显社会的公平;要综合多种救助方式,使救助方式不局限于现金资助,实行食品券救助项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要破除救助的“城市隔阂”——不能因为一个人是城市的外来人员就不给或减少给予他的帮助,要平等对待每一个需要受助的人。

  当然,除了政府需要完善制度以外,民间的非营利性组织,还有一些慈善机构也需要配合政府实施一些救助活动,共同为蒋贵英这样的高龄老人减少一点生存负担,减少她心中的悲情。

Tags:救济高龄老人,仅靠民间力量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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