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任务的120救护车可谓分秒必争。然而城市里日益拥堵的马路,社会车辆遇到救护车时不知让、不会让、不愿让,可能会让救护车输掉与“死神”的赛跑。1月20日上午,南宁市卫计委、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开展了“我为救护车让行”市民签名活动,向市民宣传“为救护车让行”的理念及其必要性。(1月21日《南国早报》)
南宁市急救医疗中心主任阳世雄称,近年来,“120”急救电话年均接警6万余个,年均救治各类危、急、重病人5万余人次。当120救护车在转运危重病人时,多争取一分钟的宝贵时间,就多一分抢救成功的希望。但实际上,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往往却会遇到各种奇葩的市民和状况。主动避让的少之又少,甚至是急救车鸣喇叭了,依然有车辆争抢车道。
从这个社会现实来看,倡导市民“为救护车让行”是需要的事情。我们也看到了市民签名的热情,现场是人山人海,大家都签上了自己神圣的名字。问题在于,这种签名活动真的能够发挥作用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见过太多的“万人签名”活动,有“廉政签名活动”,有“诚信签名活动”,有“道德签名活动”。可是,每一次“万人签名”的时候都是热热闹闹,每一次“万人签名”之后,写满名字的条幅就落满尘埃了。廉洁从政不能指望“万人签名”,实现廉洁从政需要法律打击;诚信经营不能指望“万人签名”,实现商业秩序需要法律亮剑;道德美好不能指望“万人签名”,需要记录到“失信平台”。不难看出,真正具有约束力量的永远都会是严厉处罚。
固然,我们期盼道德自觉社会的美好。然而,社会现实却是残酷的,仅仅依靠道德的倡导和自觉,总会有那么一批人“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腐败官员嘴里说着“要廉洁”,却偷偷受贿;不法商人说着“要诚信”,却销售着假货。道德的光芒需要用法律的前行和严厉激发出来。
道理是一样的,“为救护车让行”也不能完全指望倡导和自觉。如果只是处于倡导的层面,则“万人签名”之后,救护车依然会被堵在路上。救护车是特殊车辆,必须保障畅通无阻,这是营救生命的需要。
“为救护车让行”靠签名不如靠法律。一个方面是,要将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到位,凡是阻碍救护车前行的行为,都应该不折不扣打击,而不能是视而不见,而不能是处罚隔靴搔痒。一个方面是,要尽快修改目前的法律法规,提升打击标准。比如,“不让行救护车”的行为,也要一次性扣除12分驾驶证的分数。比如,也可以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在其他方面进行限制,倒逼市民把“为救护车让行”放在心灵深处。
“为救护车让行”只能依靠倡导和自觉?靠签名不如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