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婚礼现场公公强吻儿媳事件近日引发关注。盐城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将追究产生恶劣影响的低俗婚礼当事人的法律责任。(3月6日 中新网)
2月25日,一段“公公醉酒婚礼现场强吻儿媳妇”的视频传开。配文称,“江苏盐城某国际酒店的婚礼现场,新郎父亲酒喝多了,强吻新娘!”经过自媒体迅速而广泛的传播与发酵,俨然已成家喻户晓的公共事件,当事人遂也成为所谓的网红人物。
此事的社会效应如何呢?从社交媒体到主流媒体,从精英人物到广大网民,多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是低俗婚礼、恶俗婚闹,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不文明行为。盐城市文明委的通知,属于官方第一次表态。对事件的性质,依然定性为低俗婚礼。
我是土生土长的盐城人,离开家乡后从没间断与家乡的联系。从小到大,远亲近邻,十里八乡,就从没看见过、也从没听说过,存有公公强吻媳妇的婚礼习俗。周围集镇、盐城市区,也有同学亲戚朋友,东长西短、海阔天空中,从没谈起过存有这种婚礼习俗。
在我看来,这起事情的性质,应是属于性骚扰。是公公假借婚礼嬉闹习俗,对儿媳妇实施的性骚扰。说是公公酒喝多了,但没说公公处于醉酒状态。即使到了醉酒状态,内心的意识还是清醒的,还是能够自主决定,对儿媳妇强吻还是不强吻。就如醉酒后,依然有能力自主决定,实施醉驾还是放弃醉驾。
事情已经发生并在公众舆论场发酵多日。当事人即使醉酒,也早已酒醒恢复常态。却至今没见当事人向儿媳妇道歉,向公众道歉。向儿媳妇道歉是必须的。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当时的强吻符合被吻者的真实意愿。把自己的欲望强加给别人,是对别人正当权利的侵犯。向公众道歉不是多余的。强吻发生在公共场合,被传播是可以设想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可以预料的。
真诚地道歉,是一种真实的态度。道歉了,表示对自己不当行为的否定。知错能改,或能得到谅解。不道歉,表示对自己对她人侵权的不当行为无所谓,表现对自己错误的顽固坚持。因此,不道歉,就不能谅解。盐城市文明委表态,将追究产生恶劣影响的低俗婚礼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完全必要。
从而问题转化为,公公为什么敢于借酒壮胆对儿媳妇进行强吻。我赞同某作家观点,这与两者的社会地位有关,即公公处于强势,媳妇处于弱势。我猜想,恐怕强吻的公公也自以为比亲家公及其一家人强势。请问,嬴政、李世民、朱元璋若有女儿出嫁,亲家公敢在婚礼上强吻么?据透露,公公是企业负责人。原来如此,是社会上有头面的人物。
三八节马上到了。提高妇女地位,实现男女平等,依然在路上。婚礼上,男女也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借助习俗之名强加给别人,尤其是新娘伴娘等女性。低俗婚礼、恶俗混闹,必须制止,也需加强引导。假借婚礼习俗进行的性骚扰行为,法律法规应当坚决禁止,并对实施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