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修宪是我们党高度文化自信的充分体现,将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筑牢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根基,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宪法保障。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持文化自信”。这次修宪就是我们党高度文化自信的充分体现,将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筑牢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根基,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宪法保障。
第一,修宪是对我国发展各个方面高度自信包括文化自信的具体展现。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当前,我们高度的文化自信,来自于现实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开创性的、历史性的巨大成就,把这些成就中蕴含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与新时代的新要求相结合,不断作出新规范、形成新法律条文,就是对发展各个方面自信的具体展现,就是高度文化自信的具体展现。所以说,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和人民“四个自信”特别是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从而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第二,理解把握修宪的核心要义与价值的过程就是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的过程。放眼世界,中外实践无不证明,发展永无止境,立法永无止境,因为立法必须回答时代问题,要回答时代问题,立法就必须与时俱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必须贯彻的“四个原则”,为这次宪法修改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要在深入把握世情国情和党情深刻变化的基础上,科学理解修宪的本质要义及其重大理论与现实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更加坚定文化自信。
第三,以坚定的文化自信保障宪法顺利实施。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既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又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提供了根本的法治保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及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十几年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对宪法提出了新要求,修改宪法是历史的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修宪不仅充分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自信,而且进一步坚定了文化自信。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定“四个自信”,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