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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与20岁男人,如此“勇敢爱”惹非议

http://www.newdu.com 2018/4/11 钱江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8岁女童与20岁男人

  如此“勇敢爱”惹非议

  一对叫张千巽张木易的歌手即将结婚,两人在女孩张千巽8岁时一见钟情,12岁公开恋情,快18岁时进入结婚倒计时。不少网友大呼“最好的爱情就是等你长大,再把你娶回家”。有媒体评论说,在“勇敢爱”的论调下,又会产生多少严重的社会问题呢?

  @非颜:一个成年男人,牵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女孩的手,示爱,去追求她,这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些深埋背后隐藏起来的恋童怪癖,一旦浮出水面就已然可让无数家长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易慧BOBO: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谈恋爱不管是不是真爱,都是私人的事,但作为公共人物用这事大肆秀恩爱,发音乐作品搞宣传推广,就真让人不太舒服,会教坏小朋友的。

  @hyjwy611:我觉得这是犯罪,不管以什么名义,很难想象还各种包装和炒作。

  @溪流淙: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你们叫好,十二岁与二十岁一见钟情你们就说什么未成年犯罪之类的。犯罪是指强迫、引诱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的,他们谈恋爱又没同居,犯哪门子法?一辈子遇到自己真爱共度一生一世难道不好?等她长大娶了她不好?

  跳水救人婉拒酬金

  回家后“反悔”,可不可以

  近日,浙江绍兴,一女子不慎落水,60岁的魏师傅挺身而出将其救上岸。当时,魏师傅婉拒了女子200元感谢费。可他回家后发现,手机因进水损坏。他希望找到落水者,“报销”买手机的190块钱。

  @我的头卡住了:救人不要钱,但是为了救你手机都泡水了,理应补偿,不能让好人吃亏。

  @书予空欢:不过分啊,合理要求。手机本来就是因为救人才进水的,更何况在此之前,魏师傅本意是并不想要“回报”,只是后来才发现手机坏了,被救女子也理应报销。不过双方都是好人,一个不求回报,一个懂得感恩。

  @柳絮晚悠颺:用反悔这个词不妥,即使是加了引号,还是有博眼球之嫌。如果回头来要感谢费,那叫反悔,现在只是补偿损失,两码事。

  @管鲍之交Seri:我觉得没错啊,很实在,知道什么是该拿的什么是不该拿的。好人一生平安。

  唐淑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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