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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良好的家校共育机制

http://www.newdu.com 2018/6/7 法制日报 熊丙奇 参加讨论

  近日,一封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小学教师的辞职信火了。虽然是个体事件,但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折射出当前解决家校矛盾、冲突,缺乏畅通的沟通机制的问题。  本来,家长对学校办学、教师教学的不满,向教育部门反映是正当的权利;而教育部门根据投诉进行调查,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也是依法履行监管职权。然而,在现实中,却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在有的地方,教育部门把有无投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教师教学水平的一个指标,不管投诉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是否是学校、老师的责任,只要有投诉就有问题,因此,学校要求教师做到“零投诉”,教师为此感觉压力很大。还有的地方教育部门,为息事宁人,尽快回应舆论,加快对当事教师进行处理,甚至不听当事教师的申辩。如此一来,在一些家长看来,投诉就成为可以威胁教师的一个手段,然而,这已经造成家校关系的扭曲,因为反过来,孩子也会成为教师威胁家长的手段,这只会加剧家校之间的不信任。

  这就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在处理家长投诉时,必须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坚持做到行政的归行政,教育的归教育。

  除此之外,中小学还需要建立家长委员会。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到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教育部在2012年也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目前来看,家长委员会的落实依然任重道远。

  成立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学校现代治理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才能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才能构建良好的家校共育机制,减少这种“举报就辞职”的非正常现象。

  (摘自6月6日《光明日报》2版《理顺家校关系须从沟通机制发力》,作者:熊丙奇)

Tags:构建良好的家校共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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