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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神医”更要问责“舞台”提供者

http://www.newdu.com 2018/6/7 工人日报 史洪举 参加讨论

  据6月5日澎湃新闻报道,继“广告神医”刘洪斌、胡祖秦之后,又一名“神医”被证实是演员扮演而成。在多家省级卫视播出的“邦瑞特”广告中,声称是该产品发明人的“秃大夫”赵文生,出现在了热播网剧《北京女子图鉴》中,饰演一位父亲。赵文生承认自己是群众演员,不是来自中医世家的“秃大夫”,更没有研发过生发“神药”,拍摄广告时的“秃顶”形象是特效假扮。

  明明不是专家或神医,却不断变换身份,冒充各种专家,信口开河,胡编乱造地推荐假冒伪劣药品、保健品,这种行为相当卑劣,理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神药广告”的诞生,板子不能只打在拍广告的“神医”身上。如果说收钱就扮“神医”者毫无节操,那么背后的广告主、经营者才是始作俑者,电视台也是帮凶。

  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药品、保健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或证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应由相关部门先行审查,否则不得发布。

  一些中介公司或者电视购物公司与地方电视台签订协议,然后雇佣“神医”、主持人、话务员,相互配合表演,对假冒药品、保健品吹嘘、包装、宣传、推销。“神医”不过是提线木偶,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才是“导演”和幕后指使。

  须知,药品、保健品广告先审查后发布是铁规。对此,唯利是图的广告主和经营者可能揣着明白装糊涂,但发布广告的电视台怎能不清楚?为什么不查看一下相关资质就擅自为其提供舞台?

  这种假到不能再假的“神医广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极力推销,跟诈骗有什么区别?监管部门不能再选择性失明下去,要积极作为,强化事前审查,切实落实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从源头上拆掉“神医广告”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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