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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局长”毫无做官的样子

http://www.newdu.com 2018/7/31 红网 向秋 参加讨论

  “是我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我全部交代……”在确凿证据面前,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终于低下了头。近日,福建宁化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志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7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做官应有做官的样子。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志龙成了“生意局长”,毫无做官的样子,反而是在“作茧自缚”。

  为官者当以廉为先,廉洁乃为官之本。南宋吕本中在他所著的《官箴》中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其中的“清”,指的就是清廉,即清清白白、干干净净。

  “生意局长”张志龙却是为官不廉。他满脑子“生意经”,总想在“生意场”上捞钱。其伙同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自己从中“赚”了144.75万元。张志龙在尝到了“权力” 的甜头后,渐渐开始膨胀,利益至上成了他的“办事原则”,不择手段用权力换人情、用人情换利益。张志龙为官不清,财迷心窍,以权谋私,终究是“作茧自缚”。

  为官者当知官商两道,不可逾越。自古官商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商者驰骋商海,只要手段正当,发财是光荣的;官者履职政坛,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造福百姓,不负组织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生意局长”张志龙却是“亦官亦商”。其一头扎进自己的“生意”里,越陷越深,手中权力也沦为他利益交换的“筹码”。只要有利可图,即使是徇私枉法的事他也敢干。张志龙作为分管刑侦、禁毒工作的副局长,徇私枉法,竟然帮助制毒燃爆恶性案件的同案犯逃避刑责。张志龙官商不分,为官羡商、在任谋商,官商勾结、欲壑难填,终究是“作茧自缚”。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为官当“不为穷变节,不为贱易志”。作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张志龙沦落为“生意局长”,作茧自缚,堕落成为腐败分子,丧失做官的资格,是个活生生的警示案例,警示为官者需常消欲望之火、刹攀比之气、除侥幸之心,严守清廉底线,严守官商两道,才有做官的基本样子。

Tags:“生意局长”毫无做官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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