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彝良县牛街镇三合村,当地村民程某从外地回来后因住房问题,酒后殴打自己的母亲,被邻居举报。村主任为批评教育,罚程某跪地当面给母亲认错,并用木棍鞭打“教训”,围观的村民拍手称好。对此,当地村支书表示:村主任做法欠妥,应说服教育为主,如程某再犯,将直接扭送公安机关。(8月30日 澎湃新闻)
村主任的做法初心不错,是为了教训不孝儿,也是为了给其母亲出气。但是,诚如该村村支书所言,做法欠妥。
一则从法律角度讲,如此惩罚不孝儿没有法律依据。村主任虽是好心,也应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而这种“家长式”做法与法治精神相悖,也就更不能增强不孝儿的法律意识。
二则从情理方面讲,被打者虽然不会将内心的不满表现出来,但这种跪罚、鞭打的形式,也会使其自尊受到伤害。尤其是,视频上传至网络后也难免会给其带来一定影响。
三则从效果来看,这种靠“武力”解决家庭纠纷的做法不值得倡导。试想,家庭矛盾在所难免,如果村干部不顾情与法,谁错了就罚跪、鞭打,显然是不妥当的。这也是一种以暴制暴的做法。即便当事人能够一时心平气和,但也多令人口服心不服。也就更别说不利于家庭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
再者,儿子殴打母亲虽不对,但也应注意是“酒后滋事”。这就涉及是长期这种状况还是偶尔为之。倘若儿子殴打母亲是常态,就有必要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倘若是初犯,在母亲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就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以避免再犯。而在说服教育基础上的跪罚与鞭打,显然力度有点“过”了。
总而言之,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村同样重要。即便村主任是村民选出来的“当家人”,但也应该依法办事。跪罚鞭打不孝儿看似替老人解了一时之气,且能够起到震慑作用,但缺失了对不孝儿合法权益的尊重。所以,这种做法并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