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刘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有人用自己的照片在探探上招嫖。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一条从收集买卖照片到用于各种营销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有律师认为,“要想保护好个人信息,还得从源头治起。”对于严重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建议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12月18日《新京报》)
想要“窥探”35位陌生女士的海量生活照,只需要19元;女性私人照片在网上热卖,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令人震惊。由此,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话题,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可否认,女性私人照片在网上热卖,缘于其个人信息泄露,有的还被非法利用,如用于“招嫖”等色情服务。究其原因,一些网站或公共服务部门,存储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安防技术存在漏洞,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和盗用。这更加剧了公众对个人隐私的不安全感。
勿庸讳言,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而其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利用现象泛滥成灾。特别是,针对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过去鲜见有侵权人受查处的案例。比如,多地高校在对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时,公开了学生完整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已涉嫌泄露了学生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隐私权,但事涉高校均未受到查处。
相形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也比较“发达”。比如,美国保护隐私权的法案早在1974年就已通过生效,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就源于美国。在美国某些州,居民每天早晨扔在门口的垃圾袋,只能由垃圾处理公司的专用卡车运走,任何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搬运或打开垃圾袋,都有可能面临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起诉,因为垃圾袋中常常难免会有信用卡收据、电话和购物账单、药品和避孕用品空盒以及私人信件等大量的隐私信息。
可见,女性私人照片在网上热卖,折射个人信息保护短板。这显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首先,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栓”。同时,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特别是,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