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责任状是安排工作、下达任务的一种形式,是对乡镇工作进行最终考核的一种依据,但绝不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转移的载体,不可能因为责任状就可以把自己的职责推得干干净净
“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3月26日《人民日报》)。
为确保工作完成的效果,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部门一般都要签订一份责任状,让工作执行单位有目标、有动力。应该说,签一份责任状就是多了一份责任。然而,很多上级部门却把责任状当成了推卸自身责任的一种方法,在责任状中写明各种工作都是下级部门的责任,把责任状弄成了自己的免责书。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最不好干,每个基层单位都对应多个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少,可工作却是样样少不了。行业主管部门为把年度工作责任落实下去,都和乡镇签责任状,农业、水利、消防、环保、脱贫……一个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签的责任状就多达几十项,每一份责任状的工作责任主体都是乡镇。对于行政级别较低的乡镇而言,要把所有的业务工作都要统筹好、安排好、落实好,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然而,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却不管那么多,只管一股脑儿地把所有的责任都下移到乡镇,尤其是面对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更是想方设法借责任状把风险传导给乡镇,自己好当“太平官”、过清闲日子。这些把责任推给乡镇、推向基层的上级部门,对行业职责业务工作却不管不问,以为乡镇签了责任状,自己就没有什么职责了,出了问题就可以找乡镇背锅、找基层替罪。之所以上级部门总爱把责任推出去、移下去,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把本职业务范围的责任担起来。
基层是所有工作落到实处的一线战场,确实应该强化责任、增强压力,而签订责任状的目的也确实是为了让基层、让乡镇能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但是,上级部门签了责任状之后就对原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置之不理、不管不顾,很明显是转嫁责任、不负责任的表现。
做好行业监管、落实行业政策是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天然使命,也是相关党员干部的法定职责,推脱不掉,也免除不了。签订责任状是安排工作、下达任务的一种形式,是对乡镇工作进行最终考核的一种依据,但绝不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转移的载体,不可能因为责任状就可以把自己的职责推得干干净净。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明白,即使是与基层签订了责任状,行业责任主体依然不会变,不能把责任状当成自己的免责书,更不能对行业工作不闻不问,而是要督促乡镇抓好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