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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暗渠“吞人”,要追责更要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19/4/17 东方网 张西流 参加讨论

  4月11日晚,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造成部分区域受灾,福田区、罗湖区多处暗渠、暗涵出现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或失联。4月13日,深圳罗湖区最后一名失联人员被找到并确认死亡,至此,暴雨事件共计致11人死亡。(4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引发洪水,致人员伤亡,显然属于天灾,难以避免。然而,我们在为逝者表示哀痛的同时,也为现代城市安全网存在多重漏洞表示质疑。据报道称,灾情发生后,福田区、罗湖区多处暗渠、暗涵出现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或失联,这显然令人难以释怀,试问:在现代化程度这么高的城市,为何还暗藏着这么多的“吞人”陷阱?

  相信人们不会忘记,2014年8月,广州发生特大暴雨后,在白云区,一辆小车误入积水严重的涵洞,车上一家大小7人,全部被活活淹死。人们对城市管理缺位、市政建设短板和应急机制滞后,表示强烈质疑和不满:这显然是对公共安全的轻视,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再看深圳这次洪灾事件,除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安全意识薄弱、应急处置不当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悲剧发生外,多人命殒暗渠、暗涵,对于城管、水务、市政等相关部门来说,就是一种失职,就应被追责。

  然而,城市暗渠“吞人”,要追责更要反思。在城市建设中,不能只考虑经济增长,还要兼顾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好自然水系,发挥湖泊河道的蓄水调节功能,减少人工的过度开发破坏。目前正处暴雨多发期,有关部门应对各积水点在暴雨中的积水数据进行统计,以摸清情况做排水改善;对井盖、下水道、涵洞等市政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改,防水患于未然。同时,应针对《城市防涝大纲》,制订配套细则,并实行纲性考核;对防涝治水不力者,进行纲性问责。

  特别是,提高有关职责部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此外,在河道沿岸和易涝地点布设监视和警示系统,做到实时监控。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专业化的问题排查机制,加强社会和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Tags:城市暗渠“吞人”,要追责更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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