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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替考”是勤工俭学,更像是装傻充愣

http://www.newdu.com 2019/4/24 红网 吴琪 参加讨论

  每年4月、10月,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季。一名90后男子,嗅到“另类商机”,发展在校大学生作为下线,组织他们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作弊,而这些在校大学生,竟不知此事属犯罪行为,还自认为是勤工俭学。21日,记者从江夏区法院获悉,两名在校大学生因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替人代考被判刑。(4月22日《武汉晨报》)

  替考作为考试作弊的一种,说得轻点是一种弄虚作假、不诚信的行为;说得严重点,就是对考试公平公正的一种破坏,是对国家人才遴选制度的一种破坏,社会危害性极大。在应试教育的制度背景下,“考试不能作弊”是小学生都知道要遵守的基本底线,而作为接受着高等教育、参加过无数场考试的在校大学生反而不知道“替考”属于不诚信考试的违法行为,还认为是在勤工俭学,这一认知实在无法令人信服。从这一层面来看,将替考认为是“勤工俭学”的说法更像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装傻充愣,但是“不知者无罪”从来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虚假外衣。

  在学校和社会各界都严惩考试作弊行为的背景下,大学生认为“替考”是勤工俭学的认知问题不在于诚信考试教育和法律规范的缺失。很多大型的考试考前都要求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场外高挂着诚信考试的横幅,考前的广播指令也对诚信考试作出要求,甚至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也还在提醒考生要诚信考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可谓是十分深入彻底。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不论是自己考试作弊还是帮助他人考试作弊,或是组织作弊、代他人考试、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都被视作违法行为,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诚信考试被反复强调,国家法律也对“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然而“替考”为何仍是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替考“毒瘤”终是利益作祟。利益驱动使其罔顾法律规范,触碰诚信底线。“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充当“枪手”替考一科就有100元的报酬,替考学生自然动力无穷。从其认为替考是勤工俭学的认知也能大致了解到,充当“枪手”的学生一般都生活清贫,“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践踏法律“高压线”、违背诚信考试原则,踏上替考的违法犯罪之路。而违法犯罪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有何苦衷,都必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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