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不仅破坏国家法治,影响社会公平,更危及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其深恶痛绝。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很大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有“内鬼”为其“漏口风、通消息”。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导致黑恶势力的生存能力更顽强,更难以清除。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防“内鬼”,也要揪“内鬼”,拔除“保护伞”,给黑恶势力来个釜底抽薪。
如何防?从思想意识和制度建设上防。加强党政干部和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在思想上构筑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的坚固防线。同时,完善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协作机制,让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同向发力,形成互相制约、共同监督的刚性约束,让“内鬼”透不出“风”,传不出“信”。
而揪“内鬼”则需强化靶向意识。从通报案例可以发现,除极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外,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更容易成为涉黑涉恶势力的“围猎”对象。因此,要加强政法系统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分工,每个团队或小组各自形成办案闭环,对组外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进行登记备案留痕,只要风声走漏,便可将“内鬼”锁定在最小范围进行仔细甄别。同时,加强监管,盯紧政法系统内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异常”行为,把接警、报告、出警等各个环节全程置于监控之下,让“内鬼”露出马脚。(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