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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推销,民不举官不究?

http://www.newdu.com 2019/4/26 工人日报 老鹰 参加讨论

  近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指“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揭露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他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记者调查发现,确实有作家存在进校园卖书的情况,而且有出版公司策划人员将其总结为推销书籍的成功策略。(见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义务教育法》第25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此外,去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法律、禁令明确禁止在校园推销任何商品,既是为避免商业推销活动增加学生负担、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也是防止校园环境被商业污染。但现实中一些作家、图书公司屡屡把校园卖书当生意经,而学校则会想方设法让学生买书以完成销售任务。

  对这种现象,我们至少要反思三个问题:其一,相关法律、禁令在某些学校为何没有落实?其二,相关作家进校园究竟是为了讲座还是为了卖书?其三,图书公司或书店组织策划这种推销活动,与校方之间有没有利益交换?

  相关法律、禁令没有落实,不仅说明有关学校缺少法律意识,也说明所在地教育部门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希望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维护校园清静,彻底杜绝“校园卖书”这种商业活动的变相操作。

  其实,向校园“进军”的商业活动不仅是童书销售。比如时下一些教育类软件、APP以各种方式通过学校向学生销售。再如近年来比较火的研学游,其中一些便是旅行社与学校联合起来从孩子们身上赚钱。

  法律、禁令明确禁止商业活动进入校园,但落实效果并太理想。对此,既要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也要对违法违规案例严肃查处。而各类商业机构也要有社会责任意识,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置法律规定、学生权益于不顾。

Tags:校园推销,民不举官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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