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安徽芜湖一6岁男童被狗咬后身亡,事后孩子父母将狗主人、物业公司以及治疗的医院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三被告共同赔偿78万余元,三被告不服上诉。4月28日,该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4月29日《新安晚报》)
从事情发生至今已有两年时间,经历漫长的一年打官司,二审宣判落幕。我们看到母亲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泣不成声地说道:“牵好绳子,管好自家的狗。”
对一个母亲,对一个家庭,每个孩子都是掌中宝,所付出的精力、时间、满腔的爱意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孩子的离世对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无法弥补的。
很多养狗人对于狗牵绳问题有着消极态度,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反对给狗牵绳,“我家狗不咬人”这句话是我国许多狗主人一致的思想,但纵观多起狗伤人事件,往往说“我家狗不咬人”的狗主人却是狗伤人事件的“主角”,在这句话的背后,是多少血淋淋的惨剧?
爱狗是每个养狗者所具有的权利,但一旦遛狗进入公共场合时,爱狗者应该尊重其他人的权利,有爱狗者就一定会有“厌狗者”,遛狗牵绳是养狗者最基本的素养。同时,对爱狗者来说,遛狗拴绳也是对狗的一种保护。
养狗者“狗狗就要无拘无束”这种思想必须要消除,养狗就要对狗负责任。可以用网友的话来总结:“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有关动物伤人的相关法律中,《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除遛狗牵绳外,养狗者也必须做到对狗的一些基本约束,遛狗时戴嘴笼,清理粪便,每隔一段时间打疫苗等。狗不论看起来有多温顺,但兽总有兽性,文明遛狗,莫让更多的家庭再受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