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和谐、美丽、文明、礼仪大家园,使婚闹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危害公共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近日,山东莘县县委宣传部、莘县文明办、莘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莘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低俗、恶俗、危险闹婚的现象进行集中治理。(5月6日 中国新闻网)
年轻人结婚时,适当地闹一下洞房,会增添喜庆色彩,好像无可厚非。并且无伤大雅的婚庆嬉闹行为已经成为有些地方的传统做法,成为乡俗民情的特色之一。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婚闹已经演化成侵害他人身心健康、突破公序良俗的低俗、恶俗行为。
在一些地方,新郎、新娘、伴娘甚至双方父母都成为恶性嬉闹的对象,出现了把新郎用胶带捆绑在树上或者电线杆上,之后浇啤酒、倒酱油、砸鸡蛋,以及逼迫其扮演种种不雅角色搞各种怪动作的不良行为。还有的地方,借婚闹机会给新娘、伴娘脱衣服甚至借机猥亵新娘、伴娘。个别地方还闹出了人命。网上搜索“婚闹闹出人命”关键词,便呼啦啦出来许多类似新闻,可见在一些地方,婚闹已经演变成十分严重的恶劣行为。
其实按情理来说,低俗、恶俗、危险闹婚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完全可以依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但是,考虑到婚闹行为属于传统习俗,是一种带有地方传统特色的做法,相关部门对此也不好监管。久而久之,恶俗婚闹便披着“传统习俗”的外衣,在民间肆意蔓延,并不断滋生出新花样、新变种。
实际上,对于各种形式的低俗、恶俗的危险婚闹行为,许多人早已厌烦,但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又碍于情面,当自己面对恶俗婚闹时,只好忍气吞声,备受折磨。这时,就需要有人振臂一呼,坚决禁止恶俗婚闹行为的继续上演。而各地的宣传部门、民政部门以及执法部门,就应该扮演那个“振臂一呼”的人。
其实,从多地的执行情况来看,只要相关部门出面制定规章并严格执行,人们还是积极拥护并认真执行的。不只是恶俗婚闹,对于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红白喜事过程中,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以及随份子、人情风等不良做法,人们也早已深恶痛绝,只是缺少振臂一呼的人,这样的不良风气才继续生存。同样,相关部门也应该扮演振臂一呼的角色。
只要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有利于移风易俗,有利于创建和谐、美丽、文明、礼仪的大环境,有利于减轻人们的生存负担与压力,那么,广大民众还是能够积极配合,坚决拥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