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5月5日,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广东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透露,广东将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自2019年起实施全省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级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方案》还提出,将逐步实现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提到,要建立健全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因此,广东省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是对国务院相关意见的落实。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是稳定财政性教育投入的重要机制。要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省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另一面,要树立“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理念。
从生均拨款概念看,生均拨款按学生“人头数”保障了对学校的投入,从学生角度看,也体现每个受教育者享有一样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从道理上说,一名学生不管在公办学校读书,还是在民办学校上学,都应享有一样的财政拨款。因此,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也可明确财政对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的拨款、补贴标准——注意,这不是补贴给学校,而是给每个学生,生均拨款(补贴)应抵扣部分学费,以此降低学生上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的学费。
我国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时,就已经明确将民办学校学生纳入,要求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这就体现了“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公平原则,在建立生均拨款制度时,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也应纳入。
据报道,广东《方案》明确,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这已经把普惠民办幼儿园,以及所有普通高中都纳入,但尚未把非普惠幼儿园纳入。从促进所有幼儿园平等竞争、让所有受教育者享有一样的生均拨款(补贴)看,今后对于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也可给予生均补贴,基本的做法就是实行学前教育券制度,把生均拨款作为学前教育券,适龄孩子拿着学前教育券可选择公办幼儿园、普惠幼儿园、民办非营利性非普惠幼儿园、民办营利性幼儿园。
建立生均拨款制度是改革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的过程。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部署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就是建立确保“实现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目标的投入保障机制。可以说,这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必须做实做好。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