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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还是拆除历史建筑应审慎

http://www.newdu.com 2019/5/10 光明日报 朱昌俊 参加讨论

  一栋拥有60年历史的老建筑,陷入了去留之争。2019年5月以来,有媒体报道称,上世纪50年代建造的原徽州行署文教局老楼的屋瓦、石台阶遭到破坏,疑似已进行拆除工作。黄山市相关部门回应称,掀掉该楼屋瓦,并非官方的意见,已叫停这一行为,并已要求有关机构加强对该楼的维护。

  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有着60年历史的建筑,到底有无必要保护?与那些明清时代上百年的老建筑相比,它当然算“后辈”,但是在文保领域,一般50年以上的建筑,就可以被归为历史建筑。像上海就于2017年年初开始,对城区5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工作。这至少表明,对拥有5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在处理上就应多一点慎重。事实上,原徽州行署文教局老楼虽然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范围,但其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屯溪老街的建设控制区内,又是当地罕见的上世纪50年代建造的徽式建筑,如果动辄拆除,其合理性当然存疑。

  在此之前,围绕该建筑的去留,当地市民和相关专家、学者已经有过讨论,其中保留的观点占据主流。在这一背景下,其仍未能逃脱被部分破坏的命运,足见拆除方的颟顸。目前当地官方已经叫停拆除行为,希望最终能够有个妥善的修复保护方案。此事因城市“提升改造”而起,也应让各地重新思考老城区提升改造与历史建筑保护的关系。

  当地正在对该老楼所在的屯溪老街进行商业文旅开发,所谓“提升改造”正是打着开发历史老街的旗号。这与当前不少城市挖掘历史文旅资源的逻辑是一致的。但问题在于,一边标榜历史文旅资源开发,一边却弃真正的历史建筑于不顾,这未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未尝不是对真正文旅开发的扭曲。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在今天很难说是个案,不少地方热衷于争夺名人故里,却放着现成的历史文物和遗迹不加珍视。就在今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对部分保护不力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通报,其中就不乏“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的现象。

  古城区、老街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度地“提升改造”是必要的,搞文旅开发也无可厚非,但尺度必须适当。如果最终是通过“拆真”来为“建假”腾出地方,这样的开发改造思路已然得不偿失。其实,提升改造与对老建筑、文物的保护本来可以并行不悖,恰当的修缮,不但可以让历史建筑重新焕发活力,起到保护作用,也能够提升城区的整体质量,兼顾“提升改造”的目的。

  文旅开发也是同样的道理。当前几乎每个地方都在打“文旅牌”,可多数地方的文旅资源都呈现出千城一面的观感,就是因为真正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历史底蕴的建筑越来越少,而同一风格的“人造景观”越来越多。推倒重建是最简单的开发方式,但却也可能是代价最高、缺乏内涵的开发思路。在今天,无论是基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内在要求,还是着眼于文旅开发的市场竞争需要,古城、老街的仿造式开发之路,都不应该再继续下去,更多的城市应该学会“螺蛳壳里做道场”,提升精细化改造意识和开发能力。

  曾有人感叹,中国多数城市都可以称得上是“历史悠久”,但能够让人看出城市历史底蕴的建筑却不多。一定程度上说,一座城市完整的历史建筑梯度,就是呈现其历史、文化最精准的符号。在中国城镇化率已过半的今天,城市的提升改造,是时候为历史建筑留下更多的栖息空间了。当然,这方面不仅需要城市管理者的自我觉醒,也更依赖制度层面的倒逼,像最近四川提出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就值得借鉴。

  (作者:朱昌俊,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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