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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全国污染源普查,还需法律保驾护航

http://www.newdu.com 2016/10/29 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新闻背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全国污染源普查意义何在?

  污染源普查,十年磨一剑。在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形势更趋严峻的背景下,其采点采样、构架宏观的意义,显得更为重要。就像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等全国性普查一样,普查结果对于宏观决策与微观问诊是最好的抓手、最权威的信源。正如2007年的首次普查,在“592万个污染源”的数字背后,会诊出了“农业源对水污染的影响大”“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城市大气污染影响大”等诸多问题。【详细】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此次普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阻力,需要普查员一一化解,也需要明确的配套措施,提高被普查对象的配合度。与不配合相比,被普查对象造假更让人焦虑。某种程度上,数据造假比拿不到普查数据更可怕——一旦造假,就无法获得真实数据,决策者就可能受到误导,治污就无的放矢。【详细】

  数据去污才能摸清污染源

  数据普查最怕造假。虽然普查不等于问责,但地方部门出于各种利益考量,迟报、虚报、瞒报、拒报的冲动还是客观存在的。普查工作越细致,重大污染的盖子就越容易被揭开。在环境数据上,公众对少数部门少数人的作假之虑,并非杞人之忧。眼下正热议的一桩官司,挺耐人寻味:陕西省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从而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详细】

  事实上,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个案。据统计,仅在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等问题,有17省区市立案78起。以前造假主体多是企业,这次西安环境数据造假事件之所以让人震惊,在于本该为数据真实性把关的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竟然也成了“内鬼”。这不仅让人怀疑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决心,也对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提升干部对环境监测数据严肃性的认识,剔除那种认为“改个数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的观念,还需要加大问责力度。【详细】

  严肃普查责任,法律该使出洪荒之力

  谁在排污、哪里有污、详情如何……弄清这些问题是环境公共治理的逻辑前提。不过,为了严防数据污染,除了要忠言逆耳地提醒,更要刚性严肃地明晰违法违纪责任。如何在刑罚层面厘清对等责任,不仅是污染源普查、而且是常规环境监测面临的难题。唯有数据去污,才能摸清污染源的家底。终结造假闹剧、严肃普查责任,法律该使出兜底的洪荒之力了。【详细】

  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这意味着普查工作量极大,这对被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都是考验。普查人员的职业操守,决定着普查的品质,为此,既要赋予普查人员足够的普查权力,为普查扫清路障,也要强化对普查人员的监管,比如在他们普查后派出督查组,对普照查数据进行抽检。

  普查的过程,是摸底污染源的过程,也是为污染源建档的过程,更是遏制污染的过程——相关部门除了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还要了解其处理情况。让每一个普查数据都挤掉水分,让每一次普查都经得起推敲,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实现普查的初衷,最有力地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细】

  微言大义:

  @残叶布衣:去过很多城镇,居民垃圾都是直接倒河里……

  @广东欧元:惩罚力度太轻,违法成本太低,难怪环境越来越差了。

  @宛朱寅超JOLO:控制污染源才是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恶化的有效途径。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全国污染源普查,本质属于国情摸底,它不仅事关美丽中国的大计,而且关乎健康环保的民生。因此,保证环境数据真实可靠,必须成为底线。在普查中,要想真正建立“不敢造假”的制度环境,使各类主体“不能造假”,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科技保障,而最重要的,则是要明确和严肃普查责任,让法律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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