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骏:“逆城镇化”利弊农民自己能判断
近日,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在重大问题上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他特别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有意思的是,被禁止的“逆城镇化”错在哪,部长没有说,只是强调了土地改革的若干原则,比如,“不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耕地改少,不能把粮食产能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部长声色俱厉,舆论却报以大哗,真有不少城里人期待土地改革带来宅基地管控的放宽,让他们在高不可攀的房价面前找到一条出路,可听到部长的这番话,瞬间就没了想法。
城里人怎么想不是问题,卷入土地改革之中的农民怎么想才是问题的所在。部长言之凿凿,为农民利益着想,满含深情,令人感动,只是宅基地同粮食产能没有多大关系,除非部长同一些地方官员一样,想清理出宅基地用于复耕,以弥补耕地的日益减少。真正重要的是,放在最近几十年农村土地格局变化的背景上考察,无论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看到的却不是部长眼中的景象。
在地方政府主持下,形形色色的土地征用和开发已让多少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早已名存实亡?农民失去土地,洗脚上楼,困守极为有限的农保或镇保,而村官大发其财,政府坐收卖地之利,房产开发商赚个盆满钵满,难道耕地没少?粮食产能没下去?农民利益没被牺牲掉?当这一切在中国大地上接连发生时,何曾有过“城里人”下乡买地搞“逆城镇化”?恐怕连念头都还没有产生,为什么反而引得部长如此高度警惕、强烈防范?到底防的是“逆城镇化”侵犯农民利益,还是防的城里人下乡买地会影响到政府征地的收益?
改革以来,农民的生活总体上有所改善,这是事实,但改善的速度并不理想,中国城乡二元的结构性困境远没有得到根本破解,其中种粮的农民收入提高的速度更慢,也是实情。为此,农民不得不放下“种粮”的天职,进城打工,但城市在低价占有农民的体力的同时,顽固地拒绝农民“城镇化”,结果导致具有明显中国特色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不同步甚至背离现象:“农民工”就是职业上的工业化+身份上的非城市化。剥夺农村和农民本来就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源之一,号称GDP世界第二,仍需补上城市化这一课,其必要性便由此而来。
农民工虽然期待市民化,但在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完全覆盖他们之前,有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更困惑着他们:靠自己微薄的劳务报酬和寒酸的积蓄,很难在城市中展开自己全部的生活。唯一能作为他们移居城市之财力借助的,或许就是老家的宅基地。所谓城里人下乡买地盖房,换个角度看,就是农民将宅基地变现之后,为在城市中的生活提供“第一桶金”。
到这一步,问题就转换为,如何处置宅基地才能确保“不把农民利益改掉”?是让这块有限的土地,同集体所有制无关,同粮食产能无关的农民原始资本,进入市场,通过价高者得的竞争机制,还是让垄断了土地交易的地方政府来征用或同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房产开发商来个“一口价”,再加上推土机强拆强迁,更有利于农民?结论不言自明。既然如此,以反对“逆城镇化”为口号,实质上禁止了农民的宅基地进入有“城里人”参与并出价的土地市场,到底是为了农民的利益,还是为了继续维护除了农民之外的其他主体的利益,不也同样明显吗?
政府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机构,对像农民这样的弱势群体给予特别保护,也是政府应尽职责。在这一点上,许多官员都能把话讲得很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往往又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的群体,牺牲公共利益而满足其成员,即各级官员的私利,也是全世界都可以看到的普遍现象。不幸的是,本身希望得到政府保护的农民,在遇到官员出于私利处理同他们有关的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时,处在了真正无助的境地。交由他们自主,农民肯定选择走上市场,宁可经受商业竞争甚至欺诈的风险,也不愿意在“被保护”的名义下被剥夺。所以,城里人下乡买地也好,“逆城镇化”也好,到底是利是弊,农民自己会判断,官员代劳绝对不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来得对农民更友善。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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